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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作品应具有哪些特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4 13:14
协作著作是指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或许自然人与法人、其他安排,或许两个以上的法人、其他安排一起创造的著作,称为协作著作。
协作著作可分为两类:可切割独自行使著作权的协作著作;不可切割运用著作权的协作著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则:“两人以上协作创造的著作,著作权由协作作者一起享有。没有参与创造的人,不能成为协作作者协作。著作能够切割运用的,作者对各自创造的部分能够独自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能侵略协作著作全体著作权。”从该条能够看出,协作著作应具有以下特征:
1、协作创造人之间有一起的思维情感表达方式,即一起创造该著作;
2、协作创造人在创造过程中应认真贯彻创造目的,遍地的创造效果应当彼此照顾接受;
3、协作创造人应彻底完结协作创造各自承当的内容,即应尽到协作创造的责任和在创造过程中保护一起创造人的权力;
4、不参与创造,只为创造人的协作供给物质条件、咨询、材料收集、修改意见或誊写的人,不能成为协作著作的创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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