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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该怎么处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1 03:57
咱们在作业过程中,签订了相应的劳作合同,一般劳作合同都是有必定的期限。当期限到期之后有或许呈现续签或许不续签的状况,关于用人单位来说不续签合同应该怎样进行处理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回答,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职工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该怎样处理
提早预告,能够停止合同的,付出经济补偿金。
劳作合同期满,劳作者契合《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的劳作者提出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条件的,劳作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停止的,归于违法停止劳作合同。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则,劳作者要求持续实施劳作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持续实施;劳作者不要求持续实施劳作合同或许劳作合同现已不能持续实施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付出补偿金。
其他景象,是否续签是两边自主权。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停止的,依据《劳作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作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作法若干问题的定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则,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作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作业年限每年付出一个月自己薪酬经济补偿金,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付出,不满半年的按半年付出。
因而,职工劳作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想与其续签的,应当提早预告。假如职工归于《劳作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则的劳作者提出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缔结的,应当续订合同。其他景象,应当付出经济补偿金。
《劳作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作者约好无确认停止时刻的劳作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作者协商一致,能够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有下列景象之一,劳作者提出或许赞同续订、缔结劳作合同的,除劳作者提出缔结固定期限劳作合同外,应当缔结无固定期限劳作合同:
(一)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度实施劳作合同准则或许国有企业改制从头缔结劳作合同时,劳作者在该用人单位接连作业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
(三)接连缔结二次固定期限劳作合同,且劳作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 和第四十条 第一项、第二项规则的景象,续订劳作合同的。
这关于劳作者来说就需求了解清楚,才干知道在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则的。在用人单位这边也需求知道,要提早奉告,并清楚不续签劳作合同应该付出怎样样的经济补偿,这关于劳作者来说很重要。假如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听讼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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