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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则专利侵权案例看全面覆盖原则和等同原则的适用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21:26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作为被告的专利行政诉讼案子触及专利侵权断定中全面掩盖准则和同等准则的了解与适用,这两个准则也是企业判别侵略专利权常用的基本准则。本文从发明专利侵权胶葛下手,讨论专利维护规模的承认与合理约束,以期愈加精确地了解专利维护准则,真实做到在维护专利权人的一起,又不损害大众利益。
事例简介
1996年12月17日,申请人向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提出“压接式金属敷线管盒联接方法”(申请号96114372X)专利申请,2002年3月20日授权。该专利权人经两次转让为钟某个人名下。
ZL96114372X号发明专利权力一种压接式金属敷线管盒联接方法,其技能特征,在要求书中例有两部分:
A、管与管联接:(1)金属电线管的两头平头并外倒角,直管接头的长度为其直径的2-2.5倍,内径与金属电线管外径共同,中心有深度与金属电线管壁厚共同的U形槽,弯管接头的内径与金属电线管外径共同,两头长度为其直径1-1.5倍处有一深度与金属电线管壁厚共同的U形槽,将金属线管直接刺进直管接头或弯管接头的两头内,先在线管联接一端的外壁或在直管接头或弯管接头的内壁均匀涂上导电胶,然后再刺进金属电线管;(2)用专用工具在直管接头或弯管接头两头外壁实施点压,各构成压点1至2处。
B、管与盒联接:(1)螺纹管接头和螺母沿六角边向外弯成爪形,螺纹管接头的一端中心有深度与电线管壁厚共同的U形槽,内径与电线管的外径共同,将螺母从接线盒内穿过和螺纹管接头联接,拧紧螺母,直到螺母与螺纹管接头边际的爪子进入接线盒的壁体内,使螺纹管接头与接线盒构成很好的多点触摸;(2)将金属线管的一端刺进螺纹管接头的另一端内,或在刺进前,涂上一层导电胶,然后再刺进螺纹管接头内;(3)用专用工具在螺纹管接头与线管联接部份的外壁实施点压,构成压点1至2处。
2005年9月,钟某购M公司出产出售的侵权嫌疑产品,即金属电线管及其配件。钟某恳求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承认M公司侵略其专利权,一起请M公司中止出产出售侵权产品、在天津日报揭露赔礼道歉和补偿经济损失50万元。
2007年5月,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做出“津知法发字(2007)第2号”处理决议:M公司的产品没有全面掩盖ZL96114372X号发明专利悉数必要技能特征,M公司的产品技能特征没有悉数落入上述专利维护规模内。理由是:M公司出产出售产品没有全面掩盖L96114372X号发明专利权力要求书中必要技能特征。钟某不服,向天津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吊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津知法发字(2007)第2号”处理决议。2007年8月,天津市榜首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定:保持被告天津市知识产权局“津知法发字(2007)第2号”处理决议。钟某不服该判定,又上诉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其理由是:M公司的产品是成心省掉专利中必要技能特征,应当适用同等准则,确定构成侵略专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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