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书面合同时如何证明合同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8 15:13
一般来说,假如两边需求依据自己志愿来施行一些内容的话,都需求选用书面合同的,假如说没有书面合同的话,怎么证明合同中的内容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常识,听讼网小编收拾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无书面合一同怎么证明合同内容
当事人在合同胶葛诉讼中,两边要各自承当必定的举证责任。承当举证责任的一方在待证的现实真伪不明时要承当对自己晦气的结果。浅显的说,假如当事人对某一现实承当举证责任的话,假如其所供给的依据不足以证明该现实,那么法官就会推定该现实不建立。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五条的规则,合同胶葛案子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一)在合同胶葛案子中,主张合同联系建立并收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缔结和收效的现实承当举证责任;主张合同联系改变、免除、停止、吊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联系变化的现实承当举证责任。(二)对代理权发作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当举证责任。(三)对合同是否实行发作争议的,由负有实行义务的当事人承当举证责任。此外,在附条件合同中,因条件的成果或不成果而取得权力的当事人,当其主张因条件成果与否而发作的权力时,应当就该条件成果或不成果而取得权力的现实,承当证明担负。在附期限的合同中,主张该合同权力的当事人,应当就该所附收效期限,或停止期限存在并届至,或届满的现实,承当证明。
可是,在没有书面合同作为依据的景象下,当事人应该采纳什么样的办法证明合同的内容以及其他上述待证现实呢?
笔者主张,当事人此刻能够从其他依据或书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等方面下手,这些材料能够起到对合同内容的证明效果。
其他书证、依据,如合同两边在洽谈合同内容的进程中所触摸的书面文件、物件等,尽管这些材料并不是书面合同,可是有可能对合同的内容起到必定的证明效果。下面我扼要剖析别的两种常用的依据方法,证人证言和视听材料:
所谓证人证言指,证人在诉讼进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说的与案子状况有关的内容。一般说,凡能了解现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均能够作为证人,在此需求留意的是,证人对当事人说的言语并不是证人证言,而是证人向法院或侦办机关作出的陈说才是证人证言。
所以,合同两边当事人能够找到了解合同内容的证人,让证人证明合同的内容。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状况向法院或侦办机关所作的陈说。以本人所知道的状况对案子现实作证的人,称为证人。
所谓视听材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子现实的音响、活动印象和图形,统称为“视听材料”。视听材料又称声像材料或直感材料,一般以音响、图画等方法记载有常识的载体。视听材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①视觉材料,也称无声录像材料,包含图片、拍摄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无声机读件等。②听觉材料,也称录音材料,包含唱片、录音带等。③声像材料,也称音像材料或音形材料,包含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
所以,合同两边当事人在洽谈合同条款的进程中能够进行录音或录像,将洽谈进程及内容记载下来,发作胶葛时能够将录音或录像刻录成光盘今后提交法院。关于录音而言,当事人还应当将录音中各个讲话人及其讲话的内容具体收拾为书面材料,和刻录后的光盘一同提交法院,这样才干愈加便于法院审理案子,从收拾后的材料中发现与争议现实相关的细节。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需求证明合同中的内容,那么需求依据两边平常游览的一些内容来进行确认,还能够经过其他的一些录音材料,证人证言等方面来确认合同的内容,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无书面合一同怎么证明合同内容
当事人在合同胶葛诉讼中,两边要各自承当必定的举证责任。承当举证责任的一方在待证的现实真伪不明时要承当对自己晦气的结果。浅显的说,假如当事人对某一现实承当举证责任的话,假如其所供给的依据不足以证明该现实,那么法官就会推定该现实不建立。
依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依据的若干规则》第五条的规则,合同胶葛案子中举证责任分配如下:(一)在合同胶葛案子中,主张合同联系建立并收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缔结和收效的现实承当举证责任;主张合同联系改变、免除、停止、吊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联系变化的现实承当举证责任。(二)对代理权发作争议的,由主张有代理权一方当事人承当举证责任。(三)对合同是否实行发作争议的,由负有实行义务的当事人承当举证责任。此外,在附条件合同中,因条件的成果或不成果而取得权力的当事人,当其主张因条件成果与否而发作的权力时,应当就该条件成果或不成果而取得权力的现实,承当证明担负。在附期限的合同中,主张该合同权力的当事人,应当就该所附收效期限,或停止期限存在并届至,或届满的现实,承当证明。
可是,在没有书面合同作为依据的景象下,当事人应该采纳什么样的办法证明合同的内容以及其他上述待证现实呢?
笔者主张,当事人此刻能够从其他依据或书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等方面下手,这些材料能够起到对合同内容的证明效果。
其他书证、依据,如合同两边在洽谈合同内容的进程中所触摸的书面文件、物件等,尽管这些材料并不是书面合同,可是有可能对合同的内容起到必定的证明效果。下面我扼要剖析别的两种常用的依据方法,证人证言和视听材料:
所谓证人证言指,证人在诉讼进程中向司法机关陈说的与案子状况有关的内容。一般说,凡能了解现实、能够正确表达的人均能够作为证人,在此需求留意的是,证人对当事人说的言语并不是证人证言,而是证人向法院或侦办机关作出的陈说才是证人证言。
所以,合同两边当事人能够找到了解合同内容的证人,让证人证明合同的内容。证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子状况向法院或侦办机关所作的陈说。以本人所知道的状况对案子现实作证的人,称为证人。
所谓视听材料,是以录音磁带、录像带、电影胶片或电子计算机相关设备存储的作为证明案子现实的音响、活动印象和图形,统称为“视听材料”。视听材料又称声像材料或直感材料,一般以音响、图画等方法记载有常识的载体。视听材料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①视觉材料,也称无声录像材料,包含图片、拍摄胶卷、幻灯片、投影片、无声录像带、无声影片、无声机读件等。②听觉材料,也称录音材料,包含唱片、录音带等。③声像材料,也称音像材料或音形材料,包含电影片、电视片、录音录像片、声像光盘等。
所以,合同两边当事人在洽谈合同条款的进程中能够进行录音或录像,将洽谈进程及内容记载下来,发作胶葛时能够将录音或录像刻录成光盘今后提交法院。关于录音而言,当事人还应当将录音中各个讲话人及其讲话的内容具体收拾为书面材料,和刻录后的光盘一同提交法院,这样才干愈加便于法院审理案子,从收拾后的材料中发现与争议现实相关的细节。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需求证明合同中的内容,那么需求依据两边平常游览的一些内容来进行确认,还能够经过其他的一些录音材料,证人证言等方面来确认合同的内容,假如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