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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诉讼费用如何缴纳呢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1 14:48
诉讼费用,是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和开销的费用,包含案子的受理费、请求费和其他诉讼费用。那么,在案子中,诉讼费用怎么交纳呢?详情请阅览下文了解。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方法》的规则,离婚案子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触及的,产业总额不超越1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越1万元的,超越部分按1%交纳。
离婚案子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能够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请求缓交、减交或许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告诉后仍不预交,或许请求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同意而仍不预交的,按主动撤回申述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子,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申述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一般民事案子审结时,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担负。两边都有职责的,由两边分管。可是离婚案子审结时,诉讼费用的担负,则由人民法院视案子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依据人民法院的决议,担负诉讼费用。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收拾的关于离婚案子中怎么交纳诉讼费的法知识,期望能为我们供给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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