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表现形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0 12:26
不合理竞赛行为的表现方式
一、混杂行为行为
1、冒充别人注册商标;
2、与闻名产品相混杂;私行运用闻名产品特有的称号、包装、装饰、或许运用与闻名产品近似的称号、包装、装饰、形成和别人闻名产品相混杂,使购买者误认为是别人的产品;
3、私行运用别人的企业称号或名字,引人误认为是别人的产品;
4、在产品上假造产地,对产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伪表明。
二、公用企业或其他依法享有独占位置的经营者的约束竞赛行为
1、约束用户或顾客只能购买和运用其顺便供给的相关产品,而不得购买和运用其他经营者供给的契合技能标准的同类产品;
2、约束用户或顾客只能购买和运用其指定的经营者出产或许经销的产品,而不得购买和运用其他经营者供给的契合技能标准的同类产品;
3、强制用户、顾客购买其供给的不必要的产品及配件;
4、强制用户、顾客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供给的不必要的产品;
5、以验验产品质量、功能等为托言,阻止用户、顾客购买、运用其他经营者供给的契合技能标准的其他产品;
6、对不接受其不合理条件的用户、顾客回绝、中止或许减少供给相关产品,或许滥收费用;
7、其他约束竞赛的行为。
三、政府机构的约束竞赛行为
1、施行行政性强制经营活动,约束别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产品,约束其他经营者合理的经营活动;
2、施行区域封闭行为:约束外地产品进入本地商场或许本地产品流向外地商场。
四、商业贿赂行为
经营者为争夺买卖时机,私自给予可以影响商场买卖的有关人员以资产或其他优点。商业贿赂的首要方式是回扣。
五、虚伪宣扬行为
经营者运用广告或其他大众知道的办法,对产品的质量、制造成份、功能、用处、出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伪宣扬。构成虚伪广告有必要到达足以引起一般大众误解的程度。
六、侵略商业秘密行为
1、以偷盗、威逼、钳制或其他不合理手法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发表、运用或答应别人运用以前项手法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与权利人有事务联系的单位和个人违背合同约好或违背权利人有关保存商业秘密的要求,发表、运用或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4、权利人的员工违背合同约好或许权利人保存商业秘密的要求,发表、运用或答应别人运用其所把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5、第三人明知或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运用或发表别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略商业秘密。
七、贱价推销行为
四种不构成贱价推销行为的法定景象:
1、出售鲜活产品;
2、处理有效期限行将到期的产品或许其他积压的产品;
3、季节性降价;
4、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出售产品。
八、搭售或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
1、搭售;
2、约束转售价格;
3、约束转售区域;
4、约束转售客户;
5、约束技能受让方在合同技能的基础上进行新技能的研制开发等。
九、不合理有奖出售行为
1、谎报有奖出售或对所设奖的品种、中奖概率、最高奖金额、总金额、奖品品种、数量、质量、供给办法等作虚伪不实的表明;
2、采纳不合理手法成心让内定人员中奖;
3、成心将设有中奖标志的产品、奖券不投进商场或不与产品、奖券一起投进;成心将带有不同奖金金额或奖品标志的产品、奖券按不一起间投进商场;
4、抽奖式的有奖出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越5000元;
5、运用有奖出售手法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
6、其他欺骗性有奖出售行为。
十、诽谤竞赛对手商业诺言行为
经营者施行的诽谤商誉行为,如经过广告、新闻发布会等方式伪造、分布虚伪现实,运用户、顾客不明真相而对遭到诽谤的经营者发生错误认识或置疑心思,然后不肯或不再与之进行买卖。
十一、招标招标中的勾结行为
1、投票者勾结招标的处理、一起压低报价、不进行价格竞赛;
2、招标者与招标者勾结。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