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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与亲子女是否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18:53

养子女是指因存在合法收养联系而被养爸爸妈妈收养的子女。依据继承法的规则,养子女与亲子女享有相等的继承权。
需求留意的是:养子女身份的获得,有必要以存在合法收养联系为根底。依据现行《收养法》的规则,养子女、送养人和收养人有必要契合法定条件,而且须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挂号,收养联系才自挂号之日起依法建立。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具备法定条件,或许未实行收养挂号手续的,该收养没有法令效力。
在《收养法》修正(1998年11月4日)曾经,送养人与收养人虽未挂号,但订有书面协议或公证的,或许在《收养法》施行(t999年4月1日)曾经.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长时间以养爸爸妈妈子女联系共同生活,周围大众也供认的所谓事实上的收养联系,均受到我国法令的维护。
收养不同于“寄养”、“供养”和‘顿养”。收养法明确规则,孤儿或许生爸爸妈妈无力抚育的子女,能够由生爸爸妈妈的亲属、朋友抚育。这种抚育实质上便是自愿发作并出于亲倩或友谊的“寄养”、“供养”或“领养”联系,抚育人与被抚育人之间不发作法令拟制的爸爸妈妈子女联系,不属于收养联系,两边因此而不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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