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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有何区别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4 18:00
交通肇事罪与风险驾驭罪有何差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则: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此发作重大事故,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因违法交通运输办理法规而发作重大事故的行为,风险驾驭罪是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许在道路上醉酒驾驭机动车的行为。
风险驾驭罪和交通肇事罪的差异在于:
一是片面方面不同。风险驾驭罪的片面方面表现为成心,即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驭机动车或许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的行为损害到公共安全而期望或听任这种状况的发作。而交通肇事罪的片面方面则表现为过错。  
二是客观方面不同。风险驾驭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道路上醉酒驾驭机动车或许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追逐竞驶,且情节恶劣。而交通肇事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背交通运输办理法规,因此发作重大事故,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大丢失的行为。  
三是呈现的损害成果不同。风险驾驭罪是行为犯、情节犯,只需有醉驾或追逐竞驶的行为且情节恶劣即可,不要求形成实践的损害成果,而交通肇事罪则要求形成重大事故,致人重伤、逝世或许使公私产业遭受重大丢失。  
四是量刑不同。与交通肇事罪、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比较,风险驾驭罪是一种较轻的违法,由于究竟没有发作损害结果,而交通肇事罪、以风险办法损害公共安全罪都要求形成严峻的结果,由此带来量刑上的不同。  
肇事人明知自己在道路上醉酒驾驭机动车的行为会损害到公共安全而期望或听任这种状况的发作,片面上表现为成心。客观方面施行了醉酒驾车的行为,而且搭载别人,情节恶劣,构成风险驾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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