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被害人郑某某、沈某某,为合同诈骗罪被害人成功挽回损失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2 08:11
署理被害人郑某某、沈某某,为合同诈骗罪被害人成功挽回丢失案
【案情简介】
2012年5月底,被告人杨某某找到被害人沈某某,谎报其持有深圳市宝安某足浴休闲城桑拿部50%的股份,要将其占有股份的一半以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害人沈某某和郑某某。2012年6月杨某某约被害人沈某某和郑某某到足浴休闲城签了《合伙协议书》。因为杨某某无法在《合伙协议书》上加盖足浴休闲城的公章,被害人沈某某和郑某某未将6万元交交给杨某某。所以杨某某找人私自假造了一枚“深圳市宝安区某足浴休闲城”的印章,并于同年6月5日在《合伙协议书》加盖了“深圳市宝安区某足浴休闲城”的假印章,被害人沈某某和郑某某便通过转账的办法将6万元支交给杨某某。2012年9月被告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办案通过】
被害人沈某某和郑某某在杨某某没有实现其出资利益许诺后发觉上当后,找到本律师咨询怎么处理,本律师听取两被害人的陈说,以为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主张两被害人可通过追究其刑事责任追回赃物,或以此要求他还款。本律师伴随两被害人到派出所立案,并具体做笔录,经一再向派出所办案民警阐明状况和剖析案子,派出所民警终究立案侦查。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本律师要求如被告人不对被害人作出补偿,要求法庭对被告人进行严惩,主审法官亦奉告被告人如不补偿则不予轻判。本律师奇妙捉住被告人家族为被告人获轻判的心思,跟被告人家族进行联络,终究被告人家族积极主动补偿了被害人的悉数丢失,两被告人才对其达成谅解。
【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景象之一,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的;
(二)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实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违法案子若干具体问题的辅导定见》
21、关于个人进行合同诈骗违法科罪量刑的数额规范。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以5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湛江、茂名、惠州、潮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以4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4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巨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广州铁路运输各级法院审理违法地在广东省内的合同诈骗案子,依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规范把握;违法地在广东省以外的案子,依照本《定见》第21条第二款的规范把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
(公通字[2010]23号)
第七十七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案情简介】
2012年5月底,被告人杨某某找到被害人沈某某,谎报其持有深圳市宝安某足浴休闲城桑拿部50%的股份,要将其占有股份的一半以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被害人沈某某和郑某某。2012年6月杨某某约被害人沈某某和郑某某到足浴休闲城签了《合伙协议书》。因为杨某某无法在《合伙协议书》上加盖足浴休闲城的公章,被害人沈某某和郑某某未将6万元交交给杨某某。所以杨某某找人私自假造了一枚“深圳市宝安区某足浴休闲城”的印章,并于同年6月5日在《合伙协议书》加盖了“深圳市宝安区某足浴休闲城”的假印章,被害人沈某某和郑某某便通过转账的办法将6万元支交给杨某某。2012年9月被告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办案通过】
被害人沈某某和郑某某在杨某某没有实现其出资利益许诺后发觉上当后,找到本律师咨询怎么处理,本律师听取两被害人的陈说,以为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主张两被害人可通过追究其刑事责任追回赃物,或以此要求他还款。本律师伴随两被害人到派出所立案,并具体做笔录,经一再向派出所办案民警阐明状况和剖析案子,派出所民警终究立案侦查。在法院审理过程中,本律师要求如被告人不对被害人作出补偿,要求法庭对被告人进行严惩,主审法官亦奉告被告人如不补偿则不予轻判。本律师奇妙捉住被告人家族为被告人获轻判的心思,跟被告人家族进行联络,终究被告人家族积极主动补偿了被害人的悉数丢失,两被告人才对其达成谅解。
【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景象之一,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许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许有其他特别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许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许没收产业:
(一)以虚拟的单位或许冒用别人名义签定合同的;
(二)以假造、变造、报废的收据或许其他虚伪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践实行才能,以先实行小额合同或许部分实行合同的办法,拐骗对方当事人持续签定和实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品、货款、预付款或许担保产业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办法骗得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损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次序违法案子若干具体问题的辅导定见》
21、关于个人进行合同诈骗违法科罪量刑的数额规范。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以5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为"数额巨大",5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湛江、茂名、惠州、潮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以4万元以下为"数额较大",4万元以上不满40万元为"数额巨大",40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广州铁路运输各级法院审理违法地在广东省内的合同诈骗案子,依照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规范把握;违法地在广东省以外的案子,依照本《定见》第21条第二款的规范把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子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
(公通字[2010]23号)
第七十七条 [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意图,在签定、实行合同过程中,骗得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