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撤销商标什么时间起无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0 23:46
注册的商标在运用的时分,假如违背商标法的规则,商标局有权吊销注册商标,假如当事人对商标吊销决议不服的,或许向商标审查委员会请求复审,那么被吊销商标什么时间起无效?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被吊销商标什么时分开端无效
根据商标法的规则,注册商标被商标管理部门吊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布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布告之日起停止。
相关法令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吊销或许不予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当事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议,并书面告诉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第五十五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不请求复审或许对商标评定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议不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复审决议收效。
被吊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布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布告之日起停止。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被吊销商标什么时分开端无效”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商标法的规则,注册商标被商标管理部门吊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布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布告之日起停止。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被吊销商标什么时分开端无效
根据商标法的规则,注册商标被商标管理部门吊销的,由商标局予以布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布告之日起停止。
相关法令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吊销或许不予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当事人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定委员会请求复审。商标评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议,并书面告诉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求延伸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意,能够延伸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定委员会的决议不服的,能够自收到告诉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述。
第五十五条 法定期限届满,当事人对商标局做出的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不请求复审或许对商标评定委员会做出的复审决议不向人民法院申述的,吊销注册商标的决议、复审决议收效。
被吊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布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布告之日起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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