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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靠谱”的二手房交易避税方法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10 16:23

在二手房生意中,生意双方需求交纳一笔为数不少的税费。这令很多人不堪压力,所以想出了种种避税方法,可是在这些避税方法中,有很多是极不靠谱的。下面咱们就来盘点一下吧。
第一种:签“阴阳合同”
所谓的阴阳合同,是指二手房生意双方签署两份合同,一份对内,是实在成交价格,一份对外,是为了躲避税费虚伪的成交价格。假如一套房子实在成交价为200万,但对外称150万,那么差价的50万就能免税了。
签阴阳合同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而且为了根绝这种状况的发作,现在税务部分会对显着低于市场价格成交的二手房进行价格评价,所以想要以这种方法避税是行不通的。
第二种:做典当假诉讼
所谓“典当假诉讼”,是指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典当。然后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到法院申述,卖方供认欠款,表明无力归还,愿以房产赔偿,买方拿着法院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
这么做危险很大。首要,假如法院发现当事人的行为意图会追究其法律责任;其次,法院不会直接判令房产过户,要走拍卖程序,“贷款人”不能直接获得房子产权;第三,即便成功过户,仍要交纳所得税等。
第三种:假离婚
所谓“假离婚”,是指假如家庭有两套房产,经过假离婚能够变成一人一天,也即家庭仅有房产,在生意时能够免交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
可是这么做也存在很大问题:一般所称的“满五仅有”中的“满五”是指个人购房至转让房子的时刻达五年以上,其间个人购房(非公有住宅)的日期以房子产权证注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据注明日期,依照“孰先”准则确认。也就说,时刻要从离婚后从头算起,所以房子生意至少要推迟5年才干避税,而时刻太长变数就会很大。
以上三种“避税方法”均不可取,规劝各位购房人不要为了眼前的利益而支付更沉重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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