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证名字与身份证上不一致怎么办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06 07:12虽然现在二胎方针现已敞开,可是还有许多夫妻只生一个孩子。一个孩子归于独生子女,处理独生子女证就会收取一些补助。那么独生子女证姓名与身份证上不一致怎么办呢?下面听讼网的小编就给我们介绍一下,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夫妻合影照到社区居委会处理更正独生子女证。或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独生子女证上的姓名添加为曾用名,并让派出所开具曾用名证明。
独生子女证收取程序
夫妻两边及其子女都为本市乡村常住户口或许乡镇常住户口的领证程序:
(1)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收取《独生子女证请求批阅表》。
(2)经两边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赞同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阅(需带着户口簿、结婚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阅结束,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批阅(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请求批阅表》次日起三十天内批阅结束。对契合条件的,发《独生子女证》。
丧偶或离婚目标的领证程序
(1)由契合条件的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收取《独生子女证请求批阅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赞同后,送契合条件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阅(需带着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明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阅结束,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批阅(附户口簿、离婚证明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在接到《独生子女证请求批阅表》次日起三十天内批阅结束。对契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
独生子女证姓名与身份证上不一致的,或许影响收取补助。能够带到社区居委会处理更正独生子女证。或是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独生子女证上的姓名添加为曾用名。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想要了解,欢迎咨询听讼网的免费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