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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为何放弃自己的权利主张请求解除收养关系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4 07:01

万大宝和郁阿芳是一对年逾五旬的配偶。早在二十多年前,正值生育年岁的这对夫妻,被医师确诊其间的一方不能生育。这意味着他们将永久不能有自己的孩子,虽然如此,但他们的爱情仍然情深意笃。为了使这个家庭增加一点热烈气氛,为了使自己将来老有所养,这对夫妻决议抱养一孩子。经四处探问,在1984年那年,他们总算在如皋抱养到了一个二岁的男孩。
男孩虽然是抱养来的,但万大宝和郁阿芳却视如己出,把他当作心肝宝贝,并给他取了一个名字叫万杰。万大宝配偶整天期望儿子万杰早点长大成人。但是,虽然万大宝配偶俩平常熬吃省用,千辛万苦地哺育了他,万杰却好像生就一副反骨,跟着他一天天长大,和养爸爸妈妈的爱情十分冷酷。万杰高中毕业后,爸爸妈妈为他寻觅作业,但万杰整天游手好闲,还常常与养爸爸妈妈争持。更气人的是,近几年来,养爸爸妈妈身体欠好,几回住院。在他俩患病期间,儿子竟亦漠不关心。 2005年头,万杰见养爸爸妈妈常常身体欠好,生怕拖累自己,便爽性离家出走,后又石沉大海。直至三年后才回家。回家后的万杰虽然和养爸爸妈妈同住一室,却是行同陌人。养爸爸妈妈几回想巴结儿子,却均杯水车薪。两边联系不断恶化。
和养子共处二十多年,虽然配偶俩平常对养子倾其所能,给予体贴入微地关爱,却招来无数次的白眼,万大宝配偶总算觉得他们活得太累了。他们以为:儿子本年现已26岁了,咱们的哺育之恩,现已很对得过他了。仍是和他隔绝这层联系吧。所以,他们一纸诉状告诸法庭。要求免除和万杰的收养联系。
海门市法院公开审理这起免除收养联系纠纷案。法庭经审理以为:本案原、被告在收养法施行前已构成事实上的收养联系,两原告千辛万苦将被告抚育成人,被告理应知恩图报,孝顺两原告。跟着养爸爸妈妈年岁逐年增大,经济上可以自给时,更应当给予养爸爸妈妈精神上的安慰。因为被告游手好闲,还常常与原告争持,背离了两原告的杰出初衷。现两边联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两原告要求免除收养联系的恳求契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撑。被告万杰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应诉,视为抛弃对原告举证质证的权力,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免除原告万大宝、郁阿芳与被告万杰的收养联系。
看了这起案子,笔者不由有些疑惑:万大宝配偶把万杰养大成人,养子万杰只要承当奉养的责任,这责任是法定的。那么,万大宝配偶为何抛弃自己的权力建议,而恳求免除收养联系呢?我想,这岂不太廉价了养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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