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暂违约后继续履行也应承担违约责任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7 19:11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则,签定合同后如果有一方不实行或许不按要求实行合同的,就会形成合同违约,而合同违约是需求承当违约责任的,那么时刻短违约后持续实行也应承当违约责任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时刻短违约后持续实行要不要承当违约责任
2007年4月1日,郭xx、严xx签定《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首要约好内容为:郭xx向严xx购买本市银河区xx大路103号603房,转让价款为53万元,郭xx于2007年4月1日付出5万元定金,同年4月8日前拿到产证后付出11万元,5月8日前放贷后付出36万元,两边如有一方违约,则应付出违约金5万元。签定合同当日,郭xx付出严xx定金5万元,严xx出具了收条。严xx于2007年4月1日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领系争房子的产权证,当天,该交易中心向严xx出具了收件收据。
嗣后,郭xx按合同于2007年4月8日至中介方广州xx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银河分公司,欲将第二笔房款11万元付出给严xx,但严xx却不肯收取房款,并标明不肯意将系争房子按合同约好的价格出售给郭xx。2007年4月12日,严xx收取了系争房子的产权证。同年4月15日,严xx分别向郭xx及中介公司发函,要求郭xx实行合同。
2007年4月,郭xx诉至法院,要求严xx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2007年5月,严xx提出反诉,要求郭xx付出违约金5万元。严xx以为其并无违约行为。合同中约好:4月8日前与拿到产证后是附期限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严xx未收款是严格执行合同的内容,并未构成根本性违约。且严xx在收取系争房子产权证后,就活跃与郭xx联络,要求实行合同。而郭xx不肯实行合同,故是郭xx违约。郭xx供给的证人是其亲属及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与郭xx存在利害关系,不行采信。
法院以为,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郭xx、严xx之间签定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系两边实在意思标明,合法有用。严xx却拒收郭xx房款并标明不肯意出售系争房子,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当相应违约责任。对郭xx要求严xx返还定金5万元并补偿5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撑。
郭xx在合同约好的时刻至中介公司,欲付出上述房款11万元时,其虽没有获得该房子产证,然其自愿实行付出房款的责任,应视为系郭xx抛弃了合同中所赋予的,因未获得产证可推迟付款的权力。郭xx在法律规则的范围内处置自己的权力,并无不当。而严xx,其作为该房子的出售方,收取全额房款后交给房子是其责任,但其却回绝收取该房款。且依据为该房子供给居间服务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2007年4月8日,严xx到中介公司后,标明不肯意按合同约好的价格出售系争房子。另严xx在拒收高xx欲付出的房款时,也并未提及系因产证未拿到而暂不收取的理由。故严xx的上述言行,已标明其不肯意持续实行合同的责任,致使合同意图不能实现,归于根本性违约。因而,严xx应承当违约责任,补偿郭xx丢失。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合同实行”的相关法律常识的解说,咱们能够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践,做出正确的决议与处理,小编的回答希望能协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求咨询,能够联络咱们听讼网渠道的专业律师,为您供给优质的法律服务。
时刻短违约后持续实行要不要承当违约责任
2007年4月1日,郭xx、严xx签定《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首要约好内容为:郭xx向严xx购买本市银河区xx大路103号603房,转让价款为53万元,郭xx于2007年4月1日付出5万元定金,同年4月8日前拿到产证后付出11万元,5月8日前放贷后付出36万元,两边如有一方违约,则应付出违约金5万元。签定合同当日,郭xx付出严xx定金5万元,严xx出具了收条。严xx于2007年4月1日向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申领系争房子的产权证,当天,该交易中心向严xx出具了收件收据。
嗣后,郭xx按合同于2007年4月8日至中介方广州xx房地产生意有限公司银河分公司,欲将第二笔房款11万元付出给严xx,但严xx却不肯收取房款,并标明不肯意将系争房子按合同约好的价格出售给郭xx。2007年4月12日,严xx收取了系争房子的产权证。同年4月15日,严xx分别向郭xx及中介公司发函,要求郭xx实行合同。
2007年4月,郭xx诉至法院,要求严xx双倍返还定金10万元。
2007年5月,严xx提出反诉,要求郭xx付出违约金5万元。严xx以为其并无违约行为。合同中约好:4月8日前与拿到产证后是附期限与附条件的法律行为,严xx未收款是严格执行合同的内容,并未构成根本性违约。且严xx在收取系争房子产权证后,就活跃与郭xx联络,要求实行合同。而郭xx不肯实行合同,故是郭xx违约。郭xx供给的证人是其亲属及中介公司工作人员,与郭xx存在利害关系,不行采信。
法院以为,依法建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郭xx、严xx之间签定的《广州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系两边实在意思标明,合法有用。严xx却拒收郭xx房款并标明不肯意出售系争房子,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约,应承当相应违约责任。对郭xx要求严xx返还定金5万元并补偿5万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撑。
郭xx在合同约好的时刻至中介公司,欲付出上述房款11万元时,其虽没有获得该房子产证,然其自愿实行付出房款的责任,应视为系郭xx抛弃了合同中所赋予的,因未获得产证可推迟付款的权力。郭xx在法律规则的范围内处置自己的权力,并无不当。而严xx,其作为该房子的出售方,收取全额房款后交给房子是其责任,但其却回绝收取该房款。且依据为该房子供给居间服务的中介公司工作人员的证人证言,2007年4月8日,严xx到中介公司后,标明不肯意按合同约好的价格出售系争房子。另严xx在拒收高xx欲付出的房款时,也并未提及系因产证未拿到而暂不收取的理由。故严xx的上述言行,已标明其不肯意持续实行合同的责任,致使合同意图不能实现,归于根本性违约。因而,严xx应承当违约责任,补偿郭xx丢失。
以上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合同实行”的相关法律常识的解说,咱们能够仔细阅读本文,并结合自己的实践,做出正确的决议与处理,小编的回答希望能协助到您。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求咨询,能够联络咱们听讼网渠道的专业律师,为您供给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