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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后危险驾驶未报警肇事司机是否构成自首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06 01:31
喝酒驾驭或许醉酒驾驭轿车都是非常风险的,法令禁止喝酒驾驭轿车,到达醉酒规范驾驭轿车更是犯罪行为,要追查刑事责任,那么醉驾后风险驾驭未报警闯祸司机是否构成自首?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令知识,供咱们学习参阅。
一、醉驾后风险驾驭未报警
李某和两个朋友在一起吃饭,三个人喝了两瓶白酒。喝完酒后,李某一个人开车回家,在回家的路上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作相撞,致对方受伤。周围围观大众看到状况,当即拨打了110和120,李某留在现场,直到交警赶到,并伴随伤者到医院,付出了医疗费。后对李某进行了抽血查验,李某的血液酒精含量显着超支,归于酒后驾驭。
二、闯祸司机是否构成自首
就该案而言,李某必定归于醉驾,但李某是否具有自首情节,存在不合。有观念以为不构成自首。李某是在发作交通事端后尽管留在现场,但没有主动打电话,活跃报案。阐明李某在片面上并没有对其醉驾行为自首的片面成心。
本文以为李某构成自首。由于李某明知自己喝酒开车,依然留在现场,承受交警的问询,照实供述与朋友喝酒的现实,并活跃付出医疗费用。应确定为自首。
一是从自首准则的立法原意上讲,是为了削减行为人的对立心情,削减司法本钱,对认罪又诚心悔过的行为人考虑从轻或减轻处分,法令对自首是持一种鼓舞、支撑的情绪。假如对风险驾驭罪的自首情节确定过于严苛,或许以为不存在自首,会发作较大的负面影响,与其原地等候不如逃跑。咱们要让行为人知道,发作事端后应敏捷泊车、报警、处理事端。这关于行为人来说是最有利的做法。
二是从法令规则层面来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详细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若干详细问题的定见》等司法解说对自首的确定都做了详细的规则。特别是在最高院《关于处理自首和建功若干详细问题的定见》中规则:明知别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候,抓捕时无拒捕行为,招认犯罪现实的,也应当视为主动投案。本案李某的行为就归于这一景象。别的,李某除了“主动投案”外,还“照实供述”了酒后驾车行为。完全符合自首的要件,应确定为自首。
归纳上面的介绍,醉酒驾驭轿车是犯罪行为,要遭到法令追查。信任咱们看了上面介绍后,关于醉驾后风险驾驭未报警的法令知识有了必定的了解,假如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令问题,请咨询听讼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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