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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6 17:07
根据我国《承继法》第10条的规则:榜首次序是: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兄弟姐妹、祖爸爸妈妈、个祖爸爸妈妈。
第12条规则: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奉养责任的,作为榜首次序承继人。
承继法确认上述承继的根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承继人与被承继人的婚姻联系;
(2)、承继人与被子承继人的血缘联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亲近程度和承继人生与被承继人生前之间的扶持联系的状况,
在两个法定承继人次序之间,榜首次序人有优先权,即被承继人身后,先由榜首次序的承继人承继产业。在没有榜首次序人或许榜首次序的承继人悉数抛弃承继产业或许是被掠夺承继权的状况下由第二次序的承继人承继遗产。在处于同一次序的法定承继人中,各承继人的法律地位相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管归于何种亲属(是血亲仍是养亲或许是扶持联系的承继),均享有承继被承继人遗产的相等权利,不得彼此排挤。各承继人一起承继,除法律还有规则或承继人有约好外,应平等的取得遗产。摆放在前的承继人,不得多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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