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涉外婚姻生育子女的办理手续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30 06:58

涉外婚姻生育子女手续要求外籍一方,须出示国外长时间居住地,与参加我国国籍的外籍有生育条件的女人成婚,按国内计划生育方针履行,关于涉外婚姻生育子女的处理手续具体的内容请阅览下文。。
1.云南省有生育条件的育龄妇女与外籍男性或外籍参加我国国籍的男性成婚的,生育子女方针按云南省生育方针履行。
2.外籍一方,须出示国外长时间居住地,法令部分的自己婚姻、生育证明。
3.依据证明,报女方单位,或女方户口地点地大街办事处、(乡)计划生育办公室审阅请求生育目标。
4.与参加我国国籍的外籍有生育条件的女人成婚,按国内计划生育方针履行,生育目标手续处理同上。
处理涉外婚姻生育批阅的条件
我国内地居民与港、澳、台及外国人成婚后在内地生育的,履行我国内地居民一方户籍地点地有关生育方针的规则。
所需要件:
1、自己书面请求;
2、《生育目标请求批阅表》(一式两份或四份,两边均为初婚或再婚且无子女填两份,曾生育过子女填四份);
3、具有法令效力的婚育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具有能证明夫妻两边及子女身份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证明资料:具有法令效力的离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生育或收养子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爱人逝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我国内地居民合法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批阅表复印件等;
6、医学妊娠确诊证明:
7、我国内地居民退回的独生子女爸爸妈妈奖赏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单身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或《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批阅表》,为办《独生子女爸爸妈妈荣耀证》的,持户籍区域、县(市)人口计生局出具的证明。
处理程序:
1、我国内地居民到工作单位或户籍地点社区(村)开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2、我国内地居民到户籍地点地大街(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分收取并填写《生育目标请求批阅表》;
3、大街(乡、镇)计划生育行政部分对请求人提出的请求、批阅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初审,填写初审定见;
4、请求人持相关要件到当地行政批阅大厅批阅。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