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产品召回的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7-08 03:23召回产品溯源,以辨认召回活动的相关方。有必要考虑客户(包含分销商及其顾客)、合作单位、公司内部单位(包含各部分、分支机构和一切职工)、供货商、相关的政府主管部分和社会安排(包含媒体和顾客安排)。从产品出售、制造收购的全流程各过程追溯,寻觅一切或许的相关方。
依据相关方,挑选适宜的办法发布召回信息,召回信息应在作出决议方案后半个工作日内发布。适宜办法可所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媒体布告等,不管选用何种办法,均应编制《召回信息发布记载》。召回信息应编制成文件,如《产品召回布告》,内容包含:
a) 召回小组成员的信息,包含成员名单,24小时联系办法,代表的部分和所承当的责任。
b) 召回产品的信息:召回产品称号,代号或批号,工厂称号,生产日期等;召回的原因,召回产品分销的区域(包含区域、分销商称号和地址)
c) 产品召回的办法、途径和时刻。
d) 受召回产品的不合格影响的其他信息,如已运用待召回产品的结果和对策,与召回有关的费用和补偿。
G) 给经销商或客户的召回方案范本,或作为召回信息的附件,以便他们告诉和帮忙召回。
产品召回的办法、途径和时刻:
a) 应尽或许使用出售网络作为召回网络,由顾客将召回产品交回零售商,再由零售商交回经销商。应清晰向公司或批发商陈述的办法如电话或传真等
d) 应坚持从公司到经销商的承受召回产品的通道,并在召回信息中予以清晰。
c) 每一批(或件)召回产品均应编制《产品召回登记表》予以记载。
召回产品的处理
a) 召回产品在处理前应进行标识和阻隔。
b) 召回产品应作为不合格品,按《不符合产品控制程序》规则处理。应树立《不合格品处理单》,并注明为召回产品处理。
c) 当召回产品的处置办法为报废时,可由批发商在公司的监督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