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生育保险新政策有哪些内容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30 19:24生育的医疗费用,即女员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临产发作的医疗费用,下面便是听讼网小编为我们收拾的云南生育稳妥新方针,期望对我们有协助!
云南生育稳妥新方针
一、云南省生育稳妥报销方针指导思想
完善云南省生育稳妥制度建造,改进妇女工作环境,保证妇女生育期间的根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用人单位参与生育稳妥。一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保证水平,扩展生育稳妥覆盖面,保证每个员工充沛享用到生育稳妥的待遇。
二、云南省生育稳妥报销方针适用规模
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安排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实施定见参与生育稳妥,为本单位员工或许雇工(以下称员工)交纳生育稳妥费。
三、云南省生育稳妥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员工薪酬总额作为缴费基数,按0.9%的费率交纳生育稳妥费。员工个人不交纳生育稳妥费。生育稳妥缴费份额,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依照以支定收、出入根本平衡的准则,结合生育基金使用情况,当令进行调整。
四、云南省生育稳妥报销待遇享用
云南省员工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有必要一起具有下列条件:
1、女员工生育时或男员工在其爱人生育时生育稳妥接连缴费满6个月以上。
2、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生育或许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云南省生育险新方针规则员工享用生育稳妥待遇,应契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员工在生育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则为其处理参保登记手续,接连交纳生育稳妥费12个月,契合国家、省、市规则条件生育的。
(二)员工在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按规则为其处理生育稳妥参保登记手续的。
云南省生育稳妥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员工产后或手术后18个月内,向社会稳妥经办组织请求处理,申办时应填写《云南省员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供给以下资料:
(1)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2)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载等原始资料;
(3)婴儿出生证。
女员工契合本方法第十一条(一)项规则条件的,在国家一致规则的产假期限内享用生育补贴(即产假薪酬)。生育补贴依照产假期限和生育时员工地点用人单位上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计发。
云南生育稳妥方针: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生育稳妥实施方法,规范生育稳妥经办程序,缓解生育稳妥基金压力,依据《云南省员工生育稳妥方法》(云政办发〔2011〕121号)和《昆明市遵循云南省员工生育稳妥文件的实施方法》(昆政发〔2011〕93号,以下简称“市级实施方法”)文件规则,针对近年昆明市生育稳妥基金实践运转中发现的问题,市政府决议对市级实施方法中生育稳妥待遇规范及有关事项进行恰当调整。告诉如下:
一、待遇规范调整
(一)安产:2500元;
(二)难产(产钳助产和胎头招引):3000元;
(三)剖宫产:4000元;
(四)产前检查费:500元;
(五)妊娠4个月以下流产(含人流):600元;
(六)放置宫内节育器手术(含宫内节育器):450元;
(七)摘取宫内节育器手术:150元;
(八)生育养分补助:500元(多胞胎的,每多一胎添加500元)。
二、有关事项
(一)参保员工契合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规则生育或许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用人单位自员工发作生育或许实施计划生育手术起,在1年以内持相关资料到社会稳妥经办组织申报待遇。未在规则时间内申报的,生育稳妥基金不再予以付出相关待遇。
(二)员工享用生育稳妥待遇时,有必要一起具有下列条件:
1.女员工生育时或男员工在其爱人生育时生育稳妥接连缴费满6个月以上(含6个月);
2.契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令、法规、规章规则生育或许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
3.生育稳妥相关待遇付出期间,员工应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况。
(三)参保员工被确诊为不孕不育症,在具有卫生部同意辅佐生殖技能资质的医疗组织实施人工受精或试管婴儿技能的,每次实施手术发作的医疗费给予3000元的补助,在生育稳妥基金中列支,但累计补助不超越3次。
(四)参保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生育稳妥基金对触及此项待遇的付出累计不超越3次。
(五)申报生育稳妥待遇的相关资料,均以初次提交社保经办组织的原始凭证为准,申报人对其供给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担任。
(六)参保员工退休前正常交纳生育稳妥费,于2011年7月1日之后发作生育或许计划生育手术的退休人员,依据《云南省员工生育稳妥方法》(云政办发〔2011〕121号)相关规则,列入生育稳妥付出规模。
(七)参保男员工未工作爱人契合计划生育方针规则怀孕,满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流产的,依照方针规则的医疗费补助规范付出给男员工。
(八)参与生育稳妥的员工一起参与了城乡居民医疗稳妥的或享用了其他方式的方针优惠和减免的,须先由城乡居民医疗稳妥等其它途径付出相关生育医疗费用后,再由生育稳妥基金付出其差额部分。生育医疗费已由其它途径全额付出的,生育稳妥基金不再重复付出。
(九)契合国家计划生育方针生育第二胎且生育第一胎时已享用了生育稳妥待遇的,其生育第一胎时至生育第二胎之间须接连交纳生育稳妥费,生育第二胎时方可再次享用生育稳妥待遇;生育第三胎的,以此类推。上述人员社会稳妥联系搬运变化的,搬运变化前后的生育稳妥须接连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