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问答 在外地施工期间散步时被伤害算工亡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24 06:32修改同志: 我单位系施工企业,员工经常因作业需要在外地施工。2002年,一员工在外地施工期间,一天晚上11点在租住的民房邻近的路上漫步,遭人掠夺被刺身亡。2003年法院发出了刑事顺便民事判决书,承认上述事实。现此员工家族要求给予因工逝世待遇,理由是“因公外出期间,遭受非自己职责的意外事故”。但《工伤保险试行方法》规则,确定工伤的相关条件是:因公外出期间,由于作业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形成损伤的……晚上出外漫步明显不属作业原因。请问是否能享用因工逝世待遇。 江电安 江电安先生: 来函收悉。 咱们以为,逝世员工家族的理由不能成立。正如您函中所说的那样;因公外出期间,由于作业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形成损伤或失踪的,应定为工伤(亡)。而该员工虽然是在外地施工,但被损伤时是在邻近漫步,而不是由于作业原因。该员工被刺身亡属刑事案件,不属于工伤确定领域。 施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