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资本化的依据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03 05:10
常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作为出资手法日益引起人们的广泛注重。但商标权是常识产权,其作为出资手法比用有形资产出资更具复杂性。本文就商标权本钱化中的几个法律问题做讨论。
一、商标权本钱化的依据
1.商标权本钱化的法律依据
商标权作为工业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答应以一种特别的出资手法转化为产业本钱,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大都是以工业产权的表述方法呈现的。
我国《公司法》第24条、25条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土地运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有必要进行 评价作价,核实产业,不得轻视或许高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越有限职责公司注册本钱的20%,国家对选用高新技能成果有特别规则的在外。”股东以工业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处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公司法》在第80条和第82条中 ,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用工业产权作价出资,做出了与上述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相似的法律规则。
我国外商出资企业法就包含商标权在内的工业产权作为出资者的一种重要出资方法,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则。
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施行法令》第25条规则:“合营者能够用 钱银出资,也能够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能、场所运用权等作价出资。”
第28条规则,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能,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出产我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产品的;
(2)能明显改善现有的产品的功能、质量,进步劳动出产率的;
(3)能节省原资料、燃料、动力的。
1988年1月1日,对外经济交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经国务院赞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 若干规则》,清晰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中,工业产权应为出资者一切而且未建立任何担保物权。我国《中外协作经营企业法》第8条,《外商独资企业法施行细则》第26条都规则,企业出资者能够用工业产权作为协作条件或出资方法。
1997年2月23日,我国《合伙企业法》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经过。该法在第11条中规则,“合伙人能够用钱银、什物、土地运用权、常识产权或其他产业权力出资; 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产业。”商标权是常识产权的组成部分,因而是合伙人法定的出资方法之一。该法还规则,对以常识产权出资需求评价作价的,能够由整体合伙人托付法定评价组织进行评价。
2?商标权本钱化的经济依据
关于商标权,我国商标法一向运用“商标专用权”一词,主要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独占和运用的权力。商标由注册人专用,扫除别人不合法运用,是商标创建诺言的根底和条件。而创出较高诺言往往又是用商标权进行出资的重要条件,因而,商标权本钱化是对商标专用权内容的丰厚和开展。
商标权本钱化的经济含义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要,商标权本钱化能够充分发挥注册商标的效果,促进商场经济开展。关于出资方来讲,用商标权出资能够削减现金开销,以较少的现金投入取得较大的出资收益;能够扩展使 用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项意图出产经营规模,进一步进步商标诺言。关于承受商标权出资的企业来讲,商标权本钱化可使其直接取得名牌商标的运用权,然后翻开商场,扩展出产经营;承受商标权出资,也可促进企业严厉依法运用注册商标,进步经营管理水平缓产品或服务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商场竞争力。
其次,商标权本钱化,一方面能够扩展知名品牌产品或服务项意图出产经营规模,满意广阔顾客的需求;另一方面,承受商标权出资的企业因运用注册商标而要依法确保产品或 服务项意图质量,然后使顾客的权益得到确保。
再次,商标权本钱化能够开展我国对外产品交易和服务交易,扩展国际经济技能交流与协作。我国外商出资企业法规则,外国出资者可用其包含商标权在内的工业产权在我国出资建立企业,这可令我国外商出资企业不必或少用外汇,直接取得国外知名商标的运用权,然后增强我国产品出口竞争才能。一起,关于外商来说,用商标权出资是本钱输出的一种重要方法,可使其削减钱银本钱开销,在必定程度上也可减轻出资危险。
二、商标权本钱化的条件
1.商标权本钱化中的主体有必要合格商标权本钱化有两种详细方法可供挑选:一是商标权的转让,二是商标的运用答应。
商标权人不管采纳哪种方法,出资两边都有必要契合法律规则的条件。 以商标权转让方法出资应当契合五个条件:
(1)承受商标权出资的企业有必要具有商标法第4条规则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历;
(2)企业承受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的注册商标权出资,有必要有相应的产品出产主管机关的证明;
(3)企业承受商标权出资,有必要确保运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4)商标权人须将其在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或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一起作为出资客体;
(5)商标权人假如已将该商标答应别人运用,处理出资转让之前,须征得被答应人的赞同,依照运用答应合同的规则,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因用商标权出资而危害被答应人的利益。
以商标运用答应方法出资应当契合三个条件:
(1)商标权出资者即商标运用答应方有必要是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
(2)商标权出资者和所出资的企业有必要对运用该商标的产品质量担任;
(3)采纳商标运用答应方法出资,运用答应合同须报商标局存案,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检。
2.商标权本钱化应当与有有形资产出资同步进行商标权量化为产业本钱后所占企业悉数本钱的份额应当有所约束。由于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不是企业经营的仅有要素,它们只要与钱银、什物等有形本钱有机结合、合理装备,才干充分发挥其效能。笔者以为,企业出资者不得单纯以商标权出资,有必要与有形资产出资同步进行,且二者份额恰当,应当成为商标权本钱化的一个遍及条件。只要如此方能确保企业本钱充分和高效运营。实践中,一些地方法规已有此规则,如广东省对合营企业要求出资方有必要一起与其工业产权或专有技能的作价金额等额的现金和什物进行出资。
3.商标权本钱化对商标权出资方的权力约束为了保护承受商标权出资的企业和其他出资者的利益,对商标权出资方应做三点权力约束:
首要,出资方以商标权转让方法出资,有必要对用作出资的商标权依法享有出资入股的处分权,确保所出资的企业对该项商标权能够对立任何第三人。
其次,出资方以商标运用答应方法出资,假如是独占答应,则出资者不得再以该商标权向第三人出资,也不得自己运用或答应别人运用该商标;假如是排他答应,则出资者能够与所出资的企业一起运用该商标,但不得再答应任何第三方运用,也不得以此商标权向第三人出资;假如是一般答应,则出资者保存自己运用、答应别人运用、向第三人出资等权力。
再次,商标权出资方须许诺,用作出资的商标权若出资作价不实或出资后因出资方的原因,该商标被依法宣告吊销或无效的,商 标权出资方有必要补足其出资,假如给别人形成丢失,还要承当补偿职责。
4.商标权本钱化中的制止条件商标权本钱化是商场主体向其他企业出资的一种重要方法,其意图一方面是节省出资方有形资产的投入,获取预期的收益,另一方面充分所出资企业的本钱,借用知名商标进步其商场竞争力。因而商标权本钱化对出资和承受出资的各方都是有利的,用商标权出资有必要以公平合理为条件,制止商标权出资方运用品牌优势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如,商标驻出资方要求承受出资的企业有必要购买其设备、资料、零部件,要求有必要一起购买其知名度不高且与其用作出资的商标不构成联合商标的其他商标、要求有必要招聘其指定的管理人员、不合理约束所出资的企业再购买或运用他的商标、不合理地约束所出资的企业运用该商标的产品销售途径等。
5.商标权本钱化程序有必要合法商标权本钱化有必要依法进行,处理商标权的权力搬运手续。
首要,内资企业和外商出资 企业在商标权权力搬运手续的输时刻上有差异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则,内资企业的注册本钱为实缴本钱,所以商标权人向新设内资企业用商标权出资,其权力搬运手续应在企业收取营业执照之前依法输。外商出资企业的注册本钱为认缴本钱,出资各方能够分期交给自己的出资,所以商标权人用商标权向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能够依据详细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在收取营业执照之前或之后依法处理权力搬运手续。
其次,商标权本钱化的程序因出资方法的不同而不同。选用商标权转让方法出资的,应由商标权出资方与承受方向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附送原《商标注册证》,详细程序由承受方处理。商标局受理后依法检查,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承受方,并予以布告。选用商标运用答应方法出资的,有必要签定商标运用答应合同,并将合同报商标局存案,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检。
三、用作出资的商标权的评价作价
1.用作出资的商标权有必要依法评价作价
合理作价是商标权本钱化的核心问题。商标权本钱化,旨在将商示权作价量化为企业本钱,完成其出资价值。因而,商标权出资作价的凹凸,直接关系到企业本钱的真假、营运才能的巨细、对外诺言的凹凸,也事关各股东股权巨细、收益分配、亏本分管等重要问题。
一方面,高估商标权的出资价值,对企业来讲会形成资
一、商标权本钱化的依据
1.商标权本钱化的法律依据
商标权作为工业产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答应以一种特别的出资手法转化为产业本钱,在我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大都是以工业产权的表述方法呈现的。
我国《公司法》第24条、25条规则,有限职责公司的“股东能够用钱银出资,也能够用什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土地运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工业产权,有必要进行 评价作价,核实产业,不得轻视或许高估作价。“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能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越有限职责公司注册本钱的20%,国家对选用高新技能成果有特别规则的在外。”股东以工业产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处理其产业权的搬运手续。《公司法》在第80条和第82条中 ,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用工业产权作价出资,做出了与上述有限职责公司股东以工业产权作价出资相似的法律规则。
我国外商出资企业法就包含商标权在内的工业产权作为出资者的一种重要出资方法,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则。
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施行法令》第25条规则:“合营者能够用 钱银出资,也能够用建筑物、厂房、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工业产权、专有技能、场所运用权等作价出资。”
第28条规则,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专有技能,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出产我国急需的新产品或出口适销产品的;
(2)能明显改善现有的产品的功能、质量,进步劳动出产率的;
(3)能节省原资料、燃料、动力的。
1988年1月1日,对外经济交易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经国务院赞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营各方出资的 若干规则》,清晰合营各方认缴的出资中,工业产权应为出资者一切而且未建立任何担保物权。我国《中外协作经营企业法》第8条,《外商独资企业法施行细则》第26条都规则,企业出资者能够用工业产权作为协作条件或出资方法。
1997年2月23日,我国《合伙企业法》经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经过。该法在第11条中规则,“合伙人能够用钱银、什物、土地运用权、常识产权或其他产业权力出资; 上述出资应当是合伙人的合法产业。”商标权是常识产权的组成部分,因而是合伙人法定的出资方法之一。该法还规则,对以常识产权出资需求评价作价的,能够由整体合伙人托付法定评价组织进行评价。
2?商标权本钱化的经济依据
关于商标权,我国商标法一向运用“商标专用权”一词,主要指商标注册人对其注册商标独占和运用的权力。商标由注册人专用,扫除别人不合法运用,是商标创建诺言的根底和条件。而创出较高诺言往往又是用商标权进行出资的重要条件,因而,商标权本钱化是对商标专用权内容的丰厚和开展。
商标权本钱化的经济含义表现在如下三个方面:
首要,商标权本钱化能够充分发挥注册商标的效果,促进商场经济开展。关于出资方来讲,用商标权出资能够削减现金开销,以较少的现金投入取得较大的出资收益;能够扩展使 用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项意图出产经营规模,进一步进步商标诺言。关于承受商标权出资的企业来讲,商标权本钱化可使其直接取得名牌商标的运用权,然后翻开商场,扩展出产经营;承受商标权出资,也可促进企业严厉依法运用注册商标,进步经营管理水平缓产品或服务质量,增加产品品种,增强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商场竞争力。
其次,商标权本钱化,一方面能够扩展知名品牌产品或服务项意图出产经营规模,满意广阔顾客的需求;另一方面,承受商标权出资的企业因运用注册商标而要依法确保产品或 服务项意图质量,然后使顾客的权益得到确保。
再次,商标权本钱化能够开展我国对外产品交易和服务交易,扩展国际经济技能交流与协作。我国外商出资企业法规则,外国出资者可用其包含商标权在内的工业产权在我国出资建立企业,这可令我国外商出资企业不必或少用外汇,直接取得国外知名商标的运用权,然后增强我国产品出口竞争才能。一起,关于外商来说,用商标权出资是本钱输出的一种重要方法,可使其削减钱银本钱开销,在必定程度上也可减轻出资危险。
二、商标权本钱化的条件
1.商标权本钱化中的主体有必要合格商标权本钱化有两种详细方法可供挑选:一是商标权的转让,二是商标的运用答应。
商标权人不管采纳哪种方法,出资两边都有必要契合法律规则的条件。 以商标权转让方法出资应当契合五个条件:
(1)承受商标权出资的企业有必要具有商标法第4条规则的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历;
(2)企业承受人用药品、烟草制品的注册商标权出资,有必要有相应的产品出产主管机关的证明;
(3)企业承受商标权出资,有必要确保运用该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
(4)商标权人须将其在同一种或许相似产品或服务上的注册商标一起作为出资客体;
(5)商标权人假如已将该商标答应别人运用,处理出资转让之前,须征得被答应人的赞同,依照运用答应合同的规则,处理好善后事宜,不得因用商标权出资而危害被答应人的利益。
以商标运用答应方法出资应当契合三个条件:
(1)商标权出资者即商标运用答应方有必要是该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
(2)商标权出资者和所出资的企业有必要对运用该商标的产品质量担任;
(3)采纳商标运用答应方法出资,运用答应合同须报商标局存案,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检。
2.商标权本钱化应当与有有形资产出资同步进行商标权量化为产业本钱后所占企业悉数本钱的份额应当有所约束。由于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不是企业经营的仅有要素,它们只要与钱银、什物等有形本钱有机结合、合理装备,才干充分发挥其效能。笔者以为,企业出资者不得单纯以商标权出资,有必要与有形资产出资同步进行,且二者份额恰当,应当成为商标权本钱化的一个遍及条件。只要如此方能确保企业本钱充分和高效运营。实践中,一些地方法规已有此规则,如广东省对合营企业要求出资方有必要一起与其工业产权或专有技能的作价金额等额的现金和什物进行出资。
3.商标权本钱化对商标权出资方的权力约束为了保护承受商标权出资的企业和其他出资者的利益,对商标权出资方应做三点权力约束:
首要,出资方以商标权转让方法出资,有必要对用作出资的商标权依法享有出资入股的处分权,确保所出资的企业对该项商标权能够对立任何第三人。
其次,出资方以商标运用答应方法出资,假如是独占答应,则出资者不得再以该商标权向第三人出资,也不得自己运用或答应别人运用该商标;假如是排他答应,则出资者能够与所出资的企业一起运用该商标,但不得再答应任何第三方运用,也不得以此商标权向第三人出资;假如是一般答应,则出资者保存自己运用、答应别人运用、向第三人出资等权力。
再次,商标权出资方须许诺,用作出资的商标权若出资作价不实或出资后因出资方的原因,该商标被依法宣告吊销或无效的,商 标权出资方有必要补足其出资,假如给别人形成丢失,还要承当补偿职责。
4.商标权本钱化中的制止条件商标权本钱化是商场主体向其他企业出资的一种重要方法,其意图一方面是节省出资方有形资产的投入,获取预期的收益,另一方面充分所出资企业的本钱,借用知名商标进步其商场竞争力。因而商标权本钱化对出资和承受出资的各方都是有利的,用商标权出资有必要以公平合理为条件,制止商标权出资方运用品牌优势提出种种不合理条件,如,商标驻出资方要求承受出资的企业有必要购买其设备、资料、零部件,要求有必要一起购买其知名度不高且与其用作出资的商标不构成联合商标的其他商标、要求有必要招聘其指定的管理人员、不合理约束所出资的企业再购买或运用他的商标、不合理地约束所出资的企业运用该商标的产品销售途径等。
5.商标权本钱化程序有必要合法商标权本钱化有必要依法进行,处理商标权的权力搬运手续。
首要,内资企业和外商出资 企业在商标权权力搬运手续的输时刻上有差异的。依据有关法律规则,内资企业的注册本钱为实缴本钱,所以商标权人向新设内资企业用商标权出资,其权力搬运手续应在企业收取营业执照之前依法输。外商出资企业的注册本钱为认缴本钱,出资各方能够分期交给自己的出资,所以商标权人用商标权向外商出资企业出资,能够依据详细情况在合同中约定在收取营业执照之前或之后依法处理权力搬运手续。
其次,商标权本钱化的程序因出资方法的不同而不同。选用商标权转让方法出资的,应由商标权出资方与承受方向标局交送《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一份,附送原《商标注册证》,详细程序由承受方处理。商标局受理后依法检查,核准后将原《商标注册证》加注发还承受方,并予以布告。选用商标运用答应方法出资的,有必要签定商标运用答应合同,并将合同报商标局存案,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检。
三、用作出资的商标权的评价作价
1.用作出资的商标权有必要依法评价作价
合理作价是商标权本钱化的核心问题。商标权本钱化,旨在将商示权作价量化为企业本钱,完成其出资价值。因而,商标权出资作价的凹凸,直接关系到企业本钱的真假、营运才能的巨细、对外诺言的凹凸,也事关各股东股权巨细、收益分配、亏本分管等重要问题。
一方面,高估商标权的出资价值,对企业来讲会形成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