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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申请住房补贴的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1 01:16

请求住宅补助的四个条件
依据《长沙市经济适用住宅和廉租住宅批阅管理办法》(长政办发〔2011〕49号)文件规则,一般请求人有必要一起契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的已婚家庭(含离婚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获得《长沙市家庭住宅情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宅困难户(家庭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未享受过政府优惠性住宅方针。
4、获得《长沙市住宅保证家庭收入确定证明》(住宅保证家庭收入规范为家庭成员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不高于1893元)。
契合上述条件的家庭,可请求本市经适房钱银补助,您可去户口所在地的区住宅保证局进行具体咨询。
请求的流程有哪些?
1、请求人凭已按要求填写好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宅钱银补助请求批阅表》或《长沙市廉租住宅请求批阅表》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分请求处理家庭人口、户籍及年纪情况证明。
请求处理家庭人口、户籍及年纪情况证明需提交以下资料:
请求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离)婚证、已按要求填写好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宅钱银补助请求批阅表》或《长沙市廉租住宅请求批阅表》以及审阅部分以为需求供给的其他资料。
2、请求人凭公安部分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纪情况证明到市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分请求处理家庭住宅情况证明(以下简称《住宅情况证明》)。
请求处理住宅情况证明需提交以下资料:
请求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公安部分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纪情况证明、结(离)婚证以及审阅部分以为需求供给的其他资料。
3、请求人凭公安部分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纪情况证明和市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分出具的《住宅情况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请求处理住宅保证家庭收入证明,经社区查询评议、大街审阅、区民政部分批阅,契合住宅保证家庭收入条件的,由区民政部分出具《长沙市住宅保证家庭收入确定证明》(以下简称《住宅保证家庭收入证明》)。
请求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区民政部分请求处理婚姻情况证明,经审查情况事实的,由区民政部分出具结(离)婚或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
请求需求提交哪些资料?
1、《长沙市经济适用房钱银补助请求批阅表》或《长沙市廉租住宅请求批阅表》。
2、公安部分出具的《家庭人口、户籍及年纪情况证明》。
3、市住宅和城乡建设部分出具的《长沙市家庭住宅情况证明》。
4、民政部分出具的《长沙市住宅保证家庭收入确定证明》、结(离)婚或无婚姻登记记载证明或供给人民法院已收效的离婚法律文书。
5、身份证、户口簿。
6、审阅部分以为需供给的其它证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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