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相关的问题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11 03:49与协议离婚有关的几个问题
1、离婚挂号后,一方翻悔,要求人民法院给予重新处理。对此最高人民法院(民)复[1985]35号《关于男女挂号离婚后一方翻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的批复》中明确指出:男女两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已有恰当处理,领取了离婚证的,其婚姻关系即正式免除。一方对这种现已发作法令效力的离婚,及子女和产业问题的处理翻悔,在原挂号机关未吊销离婚挂号的状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该受理,奉告当事人向原婚姻挂号机关请求处理。
2、虚伪离婚。对婚姻当事人来讲,这儿存在两种状况:一种状况是婚姻当事人两边为了一起的或许各自的意图,约好暂时离婚,待既定意图到达后再进行复婚的违法离婚行为。另一种状况是婚姻当事人一方为了其个人某种不可告人的意图,伪造虚伪现实或许隐秘真实状况,向对方承诺先离婚,然后在复婚,然后骗得对方赞同的违法离婚行为。对婚姻挂号机关来说,这两种状况都归于虚伪离婚行为。对婚姻挂号机关来说,这两种状况都归于虚伪离婚行为。虚伪离婚归于违法行为,按照《婚姻挂号处理条例》第八条的规则,请求离婚的当事人,应当照实向婚姻挂号处理机关供给本条例规则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秘真实状况。按照第二十五条的规则,请求婚姻挂号的当事人招摇撞骗,骗得婚姻挂号的,婚姻挂号处理机关应当吊销婚姻挂号,对成婚、离婚的当事人宣告其婚姻关系无效,并回收《成婚证》对离婚的当事人宣告其免除婚姻关系无效,回收《离婚证》,并对当事人处200元以下罚款。这便是虚伪离婚的法令结果。
3、离婚挂号后,两边对产业、子女抚育问题发作胶葛, 要求法院给予重新处理。对这种状况,依据1986年10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1986)民字第45号批复,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据离婚挂号时对子女和产业问题的处理状况,发作胶葛的性质和理由,给予检查处理。
4、关于涉外、触及华裔和港澳台胞的离婚问题,按照《 民法通则》和《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处理婚姻挂号的几项规则》、《华裔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内地公民之间处理婚姻挂号的几项规则》、《关于驻外使领馆处理华裔婚姻问题的若干规则》等有关规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