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金融诈骗罪立案追诉标准与司法认定实务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1 16:04
在咱们日子中,咱们可能会听到金融欺诈罪立案追诉规范与司法确定实务这一法律上的专用名词。那么,金融欺诈罪立案追诉规范究竟是怎样的呢?它有哪些状况?依什么条件而定呢?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为您具体介绍欺诈罪立案追诉的规范,期望这篇文章能够回答您心里的疑问。
金融欺诈罪立案追诉规范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统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规范的规则(二)
一、第四十九条[集资欺诈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运用欺诈办法不合法集资,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集资欺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二)单位集资欺诈,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第五十条[借款欺诈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欺诈银行或许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第五十一条[收据欺诈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款)]进行金融收据欺诈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收据欺诈,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收据欺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三、第五十二条[金融凭据欺诈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二款)]运用假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据、汇款凭据、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据进行欺诈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金融凭据欺诈,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金融凭据欺诈,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四、第五十三条[信用证欺诈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进行信用证欺诈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运用假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许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运用报废的信用证的;(三)骗得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办法进行信用证欺诈活动的。
五、第五十四条[信用卡欺诈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欺诈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运用假造的信用卡,或许运用以虚伪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许运用报废的信用卡,或许冒用别人信用卡,进行欺诈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本条规则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不合法占有为意图,超越规则限额或许规则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越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归还悉数透支款息,情节明显细微的,能够依法不追查刑事责任。
六、第五十五条[有价证券欺诈案(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运用假造、变造的国库券或许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进行欺诈活动,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七、第五十六条[稳妥欺诈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进行稳妥欺诈活动,涉嫌下列景象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个人进行稳妥欺诈,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进行稳妥欺诈,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这些内容便是小编为您精心收拾的有关金融欺诈罪立案追诉规范的法律知识。当然,我期望不要发作欺诈这类工作,但我更期望我们上圈套之后能拿起法律武器来保卫自己的权力。如果您正在为这样的事烦恼,建议您登录听讼网渠道,它有在线律师为您回答疑问。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