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房产加名改名可免征契税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2 02:19夫妻间房产加名改名可免征契税
■新快报
自2013年12月31日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土地权“加名”、“改名”能够免征契税。这是近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夫妻之间房子土地权属改变有关契税方针的告诉》(下称“告诉”)中规则的。
告诉规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一切,改变为夫妻两边共有或另一方一切的,或许房子、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两边共有,改变为其间一方一切的,或许房子、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两边共有,两边约好、改变共有比例的,免征契税。
该告诉自发布之日(2013年12月31日)起实施。一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子土地权属由夫妻一方一切改变为夫妻两边共有契税方针的告诉》一起废止。在2011年下发的被废止的这份文件中,仅规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子、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一切,改变为夫妻两边共有的,免征契税。”即房子、土地权“加名”是不需要交纳契税,现在新下发的新告诉是被废止的2011年告诉的弥补。
有专家指出,近年来,跟着房地产商场的开展和房价的遍及上涨,夫妻之间房子、土地权属改变方式逐步多样化,此次两部分发布新的方针规则,旨在防止因此前下发的告诉不明确而引起争议。
专家表明,这份免征契税优惠的方针,首要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两边自愿改变房子、土地权属,一般不触及资金或其他权益的来往,不能简略视同于生意、交流或赠与行为。另一方面,夫妻之间房子、土地权属改变是房地产在家庭内部的调整,在现在房地产是社会上大部分家庭首要财富的情况下,有必要给予必定的照料。此外,夫妻之间房子、土地权属改变相关契税方针社会重视度较高,而改变方式实施一致的契税方针,也有利于当地财税机关较为简洁地征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