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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拆迁赔偿费及投诉的法律常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12 22:48
拆迁律师引荐:
拆迁赔偿费
拆迁补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则规范向被拆迁房子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付出的各种补偿金。
■补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则规范向被拆迁房子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付出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子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子所有权人的丢失,以被拆迁房子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核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子住户暂时寓居宅或自找暂时住处的不方便,以暂时寓居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子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助。
(3)奖赏性补偿费,用于鼓舞被拆迁房子住户活跃帮忙房子拆迁或自动抛弃一些权力如自愿迁往市郊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顿住所,房子拆迁补偿费的各项规范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据本地的实际状况和国家有关法令方针加以确认,拆建单位有必要严格执行,不得恣意更改。
被拆迁人除了应得的房子补偿费以外,还可得到:搬家补偿费;设备迁移费;过度期内的暂时安顿补助费。
拆迁当事人两边洽谈不成,达不成拆迁协议的,能够经当事人请求,由被拆迁房子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判决告发、投诉箱、监督电话由区督查委专人担任。
■告发投诉规模:
1、对动迁基地公示的内容,方针法规执行状况;
2、对基地“依法动迁、文明动迁、有情动迁”的施行状况;
3、对基地廉政作业的执行状况;
4、对基地人员的作业纪律执行状况;
5、对特别、突发的动迁对立的处理状况不满的。
■税务方面
●拆迁补偿费不征个人所得税
城市改造中,个人获得的补偿费是否应该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此,省地税局有关担任人表明,个人因土地使用权被政府回收后原具有不动产拆迁,被拆迁人获得的拆迁补偿,不管是现金仍是什物(房子),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此外,旧城改造过程中,单位因土地被征用而获得的不动产拆迁补偿费,不征收营业税。
●偿还使用权补偿费不收营业税
土地使用权具有者将其土地使用权偿还给政府后得到的资金补偿费,是否征收营业税?
对此,该担任人表明,只需出具县级(含)以上当地人民政府回收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不管付出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归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偿还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企业用搬家收入安顿员工不必缴所得税
因为城市改造,企业获得搬家补偿收入,是否应该交纳企业所得税?
据介绍,搬家企业从政府获得的搬家补偿收入,以及经过商场(投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获得的土地转让收入后,企业用于置办或缔造与搬家前相似性质、用处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顿员工的,准予搬家企业的搬家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顿员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交税所得额。
法令规则
《城市房子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章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含:
(一)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子形成的搬家、暂时安顿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子形成的停产歇业丢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拟定补助和奖赏方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赏。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所,被征收人契合住所保证条件的,作出房子征收决议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所保证。具体方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拟定。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子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子征收决议布告之日被征收房子相似房地产的商场价格。被征收房子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价组织依照房子征收评价方法评价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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