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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退房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1 19:11
在实践中常常会发作购房者或许租房的人要求退房的状况,不论是因为哪种原因挑选退房,在与开发商洽谈退房的时分,肯定会遭到种种阻遏,就此发作退房胶葛,那么商品房退房的基本条件有哪些呢?听讼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协助。
商品房退房的基本条件
退房的六大基本条件:
1、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底子违约
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实行交房,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付出房款利息。
2、开发商私行改变规划
开发商改变规划、规划,影响了房子的结构方式、空间尺度、朝向等。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定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好开发商在改变规划之前,有必要通过购房人赞同。
3、房子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好面积不符
即合同约好面积与产权挂号面积发作差错到达必定份额。若合同中未约好详细的份额,按照有关规定,差错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4、房子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以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托付工程质量检测组织从头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者有权退房。
5、约好期限内购房人未能拿到产权证
依据买卖合同约好或法令规定应当处理房子所有权挂号届满后超越一年,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处理房子所有权挂号的,购房人能够退房,而且得到相应的补偿款。
6、房子产权不清楚
如存在典当、联建或其他经济胶葛,开发商在出售房子之前就把所售房子典当,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典当给别人,购房人查明后,就可确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
此外,形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景象还有开发商未获得预售答应、房子为共有产业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赞同的、房子权属有争议等景象。
能够看到实际傍边无论如何商品房退房都要和开发商洽谈的,而往往退房的条件都写在购房时的合同里边,主要把时刻点约好好,假如不能满意约好条件则赞同退房,假如在这方面需求法令协助主张咨询相关专业律师,听讼网也供给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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