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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拒绝当监护人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5-01 23:29
根据我国相关民法的规则,未成年人是需求有监护人进行监护的,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其爸爸妈妈,而在实践中许多未成年人爸爸妈妈呈现逝世的状况,呈现这种状况的就需求改变监护人,那么能够回绝当监护人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可不能够回绝当监护人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则,回绝做监护人是能够的,但假如是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当事人不得回绝做监护人。
《民法总则》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确实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许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能够向人民法院请求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请求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许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实在志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历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则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维护状况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令规则的有关安排或许民政部门担任暂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私行改变;私行改变的,不革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职责。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可不能够回绝当监护人”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则,回绝做监护人是能够的,但假如是法院指定的监护人,当事人不得回绝做监护人。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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