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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名股东股权确认的法律规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09 14:26
在咱们日子中,有些因隐名股东志愿发作改动、显名股东私行质押转让股权等原因,有些隐名股东会要求承认公司股权,保证本身权益不受危害。但往往洽谈是不能解决问题的,那么隐名股东股权承认的法律规则?下面就让听讼网小编为我们解说。
隐名股东股权承认的相关法律规则
依据《公司法》、《公司法解说三》等法律规则,隐名股东要承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意以下条件:
1、隐名股东有充沛依据证明现已实践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承认,不能简略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挂号材料等,要充沛考虑实践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践出资,谁就具有终究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践出资人出资。
《公司法解说三》规则,实践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赞同,恳求公司改变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处理公司挂号机关挂号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便是默许赞同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确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
3、公司一向认可其以实践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力的。这是不少隐名股东承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
4、不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则。
当然了,对隐名股东而言,只需现已实践出资的都可以向公司要求承认股权,只需通过半数以上股东赞同,在原显名股东赞同及帮忙下,就可以处理工商改变挂号,成为显名股东了。
现如今我国公司法律制度不行完善,立法上没有对隐名股东作出清晰的界说,仅对一般股东作了相关规则,关于是否确定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理论界也颇有争议。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听讼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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