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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校车15人挤8座,司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判刑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3-20 21:28
依据《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则,黑校车15人挤8座司机涉嫌风险驾驭罪,检察机关对其提起公诉。崇州法院24日作出宣判,“黑校车”司机粟某(化名)被判拘役3个月,并处分金3000元。
事情回放:8座车里满当当挤了16人
3月2日早上,崇州江源镇,50多岁的粟某驾驭一辆车牌为川A的银色面包车,沿着村庄公路时走时停,其间连续有背着书包的小学生上车。
这一幕,刚好被崇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发现。在跟从这辆可疑车辆前行一段后,民警设卡将其拦下。其时,司机粟某体现严峻。
当民警翻开车门后,呈现了令人惊诧的一幕:这辆8座车里,鳞次栉比挤满了背着书包的小学生。当所有人下车后,民警细细一数,包含司机车内共有16人,超越额外乘员的100%,已属严峻超载。
交警经现场核实,粟某并没有校车驾驭资历,所驾车辆也非正规校车。
车内的15名学生均是江源小学学生,从2年级到6年级都有。随后,校园前来将孩子接去上学,司机和涉事车辆被带走查询。
粟某供认,每个月收取各个学生家长200元,每天上下学时刻接送20余名学生。
庭审现场:“知道违法,但不知冒犯刑法”
3月24日上午10点过,这起“黑校车”超载案在崇州江源镇人口文明广场巡回法庭开庭。上百位大众以及当地校园的12名学生代表前来旁听。
庭审中,公诉人对粟某提起公诉,并出示所犯罪名的依据。面临确凿依据,粟某没有辩驳,仅仅垂头认罪。“我知道这是违法的,但不知道会冒犯刑法啊。”面临审判员的问询,粟某照实供认,当场表明认罪,并恳求依法从轻处理。
上午11点左右,审判员当庭宣告审判成果,粟某所驾车未获得校车运用许可证,归于“黑校车”,其自己未获得校车驾驭员资历证,且严峻超载。其行为违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三项规则,已构成风险驾驭罪,法院依法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分金3000元。
专家解读:两次驾“黑校车”为何处分不同
当庭宣判后,粟某重重叹了口气。早在2014年10月时,他就因驾驭“黑校车”搭载小学生上学,被交警挡获。“其时只扣了6分,罚款200元,并进行批评教育。”粟某说,没过多久,又有人找他,期望帮助运送娃娃,费用也从之前的80元每人每月,进步到了200元每人每月。
直到这一次,再次被挡获后,粟某才知道没那么简单“跑脱”,“要被判刑了,特别懊悔。”
对此,崇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表明,2015年11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九)》开端正式实施,其间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修改为:在道路上驾驭机动车,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处拘役,并处分金。
“此前,该条只要竞驾和醉驾两项,而现在新增了别的两项”,新增的包含“违背风险化学品安全办理规则运送风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和“从事校车事务或旅客运送,严峻超越额外乘员载客,或许严峻超越规则时速行进的”。
粟某在第2次驾驭超载“黑校车”时,刑法修正案(九)现已开端实施,所以两次处分成果不同。
对该审判成果,粟某当时仍有上诉权力。
律师主张:处理上学路问题须完善寄宿制
关于成都首例“黑校车”超载案的判定成果,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以为,司机被判处3个月拘役,并不觉得意外。他说,《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后,粟某的行为已涉嫌风险驾驭罪。而这项罪在刑法中,则归于较轻罪过。
“同风险驾驭罪相对的,则是交通肇事罪,前者是在事端发作前,后者则是出事今后。”施杰表明,风险驾驭罪设置的意图,首要仍是给予正告,避免再发作同类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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