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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公积金最新政策: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通知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04 14:27

  关于公积金最新方针:关于实在进步住宅公积金运用功率告诉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日听讼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期望能够帮您答疑解惑。
  住宅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
  关于实在进步住宅公积金运用功率的告诉
  建金[2015]1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宅城乡建设厅(建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财务局,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经营处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宅公积金处理委员会、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
  今年以来,各地贯彻履行全国加强住宅公积金处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照《关于开展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事务的告诉(建金〔2014〕148号)、《关于放宽提取住宅公积金付出房租条件的告诉(建金〔2015〕19号)和《关于个人住宅借款方针有关问题的告诉(银发〔2015〕98号)要求,调整住宅公积金运用方针,简化事务处理流程,资金运用功率有所进步。但部分区域住宅公积金运用条件依然偏紧,处理手续杂乱,结余资金规划较大,限制了住宅公积金效果的发挥。为实在进步住宅公积金运用功率,依照国务院关于加速履行住宅公积金运用方针的监察要求,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进步实践借款额度。2015年8月末住宅公积金资金运用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归纳考虑当地房价水平、借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才能,进步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实践额度。在确保借款人根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借款归还期限可延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借款期限为30年。推广按月划转住宅公积金冲还借款本息事务。
  二、设区城市统筹运用资金。同一设区城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一致住宅公积金提取和借款方针,统筹运用借款资金。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或分中心借款资金不足时,应答应缴存员工向同城住宅公积金处理机构请求借款。
  三、拓展借款资金筹措途径。有条件的城市要活跃推广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财物证券化事务,盘活住宅公积金借款财物。
  四、全面推广异地借款事务。缴存员工在缴存地以外区域购房,可按购房地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方针向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请求个人住宅借款。缴存地和购房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应相互配合,及时出具、承认缴存证明等资料,处理借款手续。具体办法由住宅城乡建设部另行拟定。
  五、简化事务批阅要件。缴存员工请求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赞同依据自己住宅公积金月缴存额计算其月收入的,不需单位出具员工收入证明。缴存员工租住产品住宅请求提取住宅公积金,除身份证明、自己及爱人无房证明外,不需供给其它证明资料。
  六、进步处理功率和服务水平。各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要优化内部人员装备,添加网点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向网点工作人员歪斜。要充分利用受托银行事务网点优势,便利缴存员工就近处理住宅公积金提取和借款手续。
  七、加速改造晋级信息系统。各地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要依据方针调整和流程优化的需求,加速改造晋级住宅公积金处理信息系统,树立集12329服务热线、短信、微信、手机APP、网上事务大厅等功能于一体的归纳服务渠道,推动处理网上事务,为缴存员工供给高效快捷的服务。
  八、树立查核问责制度。各级住宅公积金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城市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事务查核,将住宅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市场占有率作为重要查核目标,查核成果要通报设区城市人民政府,并作为查核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负责人的重要参阅。住宅公积金资金运用率或住宅公积金个人住宅借款市场占有率低的城市,要对住宅公积金处理中心首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本告诉自2015年10月8日起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宅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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