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刑事诉讼法证据不足不起诉有案底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3 19:50
人民检察院是法定的公诉机关,关于一般的公诉案子,假如要追查刑事责任的,是需求由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依据现实和法令作出刑事判定的。那么,刑事诉讼法依据不足不申述有案底吗?下面,听讼网小编具体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假如人民检察院作出依据不申述的决议的,人民法院没有作出有罪判定,不会有案底
《刑事诉讼法》第140条第4款规矩,关于补充侦查的案子,人民检察院依然以为依据不足的,不符合申述条件的,能够做出不申述的决议。这种不申述的适用条件是案子有必要通过补充侦查。这儿需求指出,所谓“能够”做出不申述决议,并不意味着检察机关有权在申述与否之间做出自主挑选,由于依据不足归于不具有申述条件的状况,因此不能提出申述。在此意义上,所谓“能够”一词的表述并不精确,科学的意义是“应当”。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规矩》的规矩,具有下列景象之一的,不能确认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或需求追查刑事责任的,归于依据不足,不符合申述条件,能够做出不申述决议:
(1)据以科罪的依据存在疑问,无法查验现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现实缺少必要的依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科罪的依据之间的对立不能合理扫除的;
(4)依据依据得出的定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依据不足不申述的条件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171条第4款规矩:关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子,人民检察院依然以为依据不足,不符合申述条件的,应当作出不申述的决议。
此规矩中包含两个条件:
(1)案子现已通过了补充侦查。这是对案子现已通过补充侦查,仍作不申述决议的机遇操控,也是作该决议的程序条件。一般来说,未进一步搜集依据就以为不符合申述条件。
(2)依据不足,不符合申述条件的。这是指依据不足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过,以至于即便提起公诉,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也很可能会宣告被告人无罪。
人民检察院对此种景象下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申述决议的,有必要一起具有上述两个条件。
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矩》第286条的规矩,具有下列景象之一,不能确认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求追查刑事责任的,归于依据不足,不符合申述条件:
(1)据以科罪的依据存在疑问,无法查验现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现实缺少必要的依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科罪的依据之间的对立不能合理扫除的;
(4)依据依据得出的定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当地,无妨向咱们听讼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