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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发生火灾与房东无关是否合理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05 20:57
在签定租借合同的时分必定要约好两边应当承当的职责和职责,还有违背职责所需求付出的违约金,假如发作了火灾,合同中约好和房东无关可不能够呢?下面,为了协助我们更好的了解相关法令知识,听讼网嘉定律师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合同约好发作火灾与房东无关是否合理
案情简介:
2014年7月22日,欧某、周某签定书面“房子出租合同”,约好,欧某将其一切住宅一套出租给周某运用,租期从2014年7月2日起至2015年7月1日止。合同第六条约好,周某在租房期间,如发作火灾、煤气中毒、偷盗、违法等事均与欧某无关。
2015年1月11日7时,欧某一切的居民家中主卧起火,派出所出警,并出具《火灾事端登记表》,载明:起火原因是由于该户家中电视老化短路导致的,过火面积18平方米,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丢失15000元。引起火灾电视机是欧某一切。
法院判定:分管丢失
法院经审理以为,欧某、周某两边签定书面《房子出租合同》,合同约好在租房期间,如发作火灾、煤气中毒、偷盗、违法等事均与欧某无关。虽依据合同约好,周某寓居期间发作火灾应由周某承当职责,但此次火灾事端发作原因是由于电视机线路老化所形成的,而引起火灾的电视机是欧某一切。出租人应确保租借物一般运用状况。另,引起此次火灾发作的电视机由周某占有、运用,周某也应尽到相应的安全留意职责,因此欧某、周某对此次事端均应承当职责。本院将其平均分配于欧某、周某。欧某诉请周某补偿其因火灾形成的丢失36459元,因周某仅供给一份修理清单作为补偿标准,本院对该份修理清单的实在性无法承认,因此本院对此金额不予认可。结合欧某提交的派出所出具的“派出所火灾事端登记表”中,承认直接财产丢失1.5万元,本院将此次火灾形成的丢失确定为1.5万元。关于欧某诉请的房租,虽房子被烧,房子无法持续寓居,周某搬出欧某一切的房子,但欧某、周某间的房子租借合同并未免除,由于此次火灾事端的发作,欧某、周某均应承当必定职责,因此,房子租金本院也按此职责分配进行核算,即1800元。经庭审核实的天然气费100元,两边无异议本院予以支撑。
律师说法:是否合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则:“租借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许健康的,即便承租人缔结合一起明知该租借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依然能够随时免除合同。”
本案中,周某与欧某签定的《房子出租合同》是两边当事人的实在意思表明,不违背法令、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则,故为合法有用,两边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的约好实行各自的职责。现租借房子因出租房中供给的电视线路老化发作火灾,合同虽约好,租房期间发作火灾欧某不承当职责,但火灾发作的原因是出租人欧某未能确保租借房子坚持适租状况和确保承租人的人身安全或许健康,未尽到瑕疵担保职责,故应对火灾的发作承当职责。但周某作为承租人也未尽到必定的安全留意职责,故对火灾发作也应承当必定的职责。故两边应按照职责承当分管火灾丢失。
以上内容便是相关的答复,发作了火灾在合同中约好和房东无关,这种条款是归于无效的,这种行为完全能够由房东自己放火,这种状况也不是不可能呈现,所以关于这个条款不合理房东依然需求承当职责。假如您还有其他法令问题需求找律师咨询的,能够咨询听讼网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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