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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的帮助犯的处罚怎么认定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0-20 13:21
在实际社会中,信任有不少人不知道强奸罪的协助犯的处分应该怎样确定。尽管强奸罪很好辨认,只需违反妇女毅力,强行与之发作性联系被视为强奸罪。对此,听讼网小编在下文关于强奸罪协助犯的处分规则做出回答,期望对我们有所协助。
一、强奸罪的协助犯的处分怎样确定
协助首犯的是协助犯。建立协助犯,要求有协助的行为与协助的成心,共犯的从属性还要求被协助者实施了违法。
关于协助犯,应按其在共同违法中所起的效果处分。假设在共同违法中起辅佐效果,就以从犯论处;假设被钳制施行协助行为,并在共同违法中起较小效果,则应以胁从犯论处。这种从犯的违法行为一般体现为供给违法东西、指示违法方针、检查违法地址、扫除违法妨碍以及事前通谋容许过后藏匿罪犯、消除罪迹、窝藏赃物来协助施行违法等状况。
二、强奸罪的确定
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毅力,使用暴力、钳制或许其他手法,强行与妇女发作性交的行为,或许成心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作性联系的行为。怎样确定强奸罪首要内容如下:
1、罪与非罪的边界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作性行为前,既不违反妇女毅力,又无牵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心里到外部体现形式彻底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便过后,因被戳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过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不即不离”的奸污行为的确定
所谓不即不离,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作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赞同的体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赞同的体现。应当全面检查男女双方的联系怎样,性行为发作的时刻、地址、环境条件怎样,行奸后妇女的情绪怎样,该妇女的品德品德、生活作风状况等等。假设查明“就”是首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反妇女毅力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首要的,应确定为违反妇女毅力,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2、既遂与未遂的边界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刺进”为确定标准的,即男人的生殖器刺进到女子的体内为违法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假设强奸的是幼女,则以“触摸”为确定标准,即男人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触摸就算违法既遂。
3、老公强奸妻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通说观念以为,因为有合法的夫妻联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力要求另一方实施性行为的责任(同居责任),即便老公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在权力有损害也不构成违法。现在在我国无论是立法仍是法令,一般都不把老公逼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违法。
4、“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
刑法关于强奸罪的目标只是限定在女人,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作性联系进行法令标准。依据法无规则不为罪的准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违法,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设行为人把男的误以为妇女而着手实施强奸,而且完结“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查询近几年的事例,法院判定大多是“成心伤害罪”。假设因为目标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状况下,以强奸未遂科罪。
归纳上述,小编收拾有关强奸罪的相关内容。由此可见吗,视其时状况假设是成心轻伤,不存在违法未遂问题。重伤目的十分显着,且现已着手实施重伤行为,因为毅力以外的原因未达到目的的,应按成心重伤(未遂)论处。更多问题,听讼网供给专业法令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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