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住房公积金缴存所需证明材料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08 06:50【缴存挂号】
1、单位填写并加盖行政公章的《青海省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表》一式三份;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建立同意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一份;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缴存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4、《住宅公积金印鉴卡片》一式两份。
补白:新建立的单位,应自建立之日起30日内处理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
【个人账户建立】
1、加盖省中心事务专用章的《青海省住宅公积金缴存挂号表》一份;
2、单位填写并加盖行政公章的《青海省住宅公积金汇缴清册》一份。
补白:单位建立或新选用员工,应自处理缴存挂号之日起20日内处理员工账户建立手续。
【改变挂号】
1、缴存单位信息改变挂号所需材料:
(1)单位填写并加盖行政公章的《青海省住宅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改变挂号表》一份;
(2)单位信息改变同意文件或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一份;
(3)《住宅公积金印鉴卡片》一式两份;
(4)单位经办人员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缴存员工住宅公积金信息改变挂号所需材料:
(1)单位经办人员一致处理员工信息改变手续时,需供给单位正式介绍信、改变信息员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经办人员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2)员工自己处理信息改变手续时,需供给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补白:单位或员工个人基本信息发作变化,应供给相关证明,自发作改变之日起30日内到省中心处理改变挂号。
【刊出挂号】
单位请求刊出挂号需供给加盖行政公章的《青海省住宅公积金缴存单位刊出挂号表》一式两份,一起将《住宅公积金印鉴卡片》(单位预留联)交回省中心,还应依据不同状况供给以下相应材料:
1、行政事业单位被吊销的,供给上级主管部分批文及复印件一份;
2、企业闭幕或破产清算的,供给人民法院裁决破产布告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因其他原因刊出工商挂号的,供给按照《公司法》作出的抉择、同意吊销文件、工商部分责令封闭和刊出工商挂号文件及复印件一份。
补白:单位因兼并、分立、吊销、破产或许闭幕而中止的,应自发作之日起30日内处理刊出挂号。
【账户搬运】
调出单位填写并加盖财政印鉴的《青海省住宅公积金搬运通知书》一份。
补白:员工在省中心缴存单位之间发作单位调集,单位应及时为员工处理住宅公积金搬运手续。
【账户封存与启封】
单位填写并加盖行政公章的《青海省住宅公积金汇缴改变清册》一式三份。
1、账户封存:单位破产、吊销、闭幕,员工与单位中止劳作联系或虽与单位保存劳作联系但中止发放薪酬,暂时中止缴存住宅公积金,且不契合销户提取条件的;与原单位中止劳作联系,且无接收单位的员工,其住宅公积金账户实施会集封存办理。
2、账户启封:员工康复缴存住宅公积金。
【汇、补缴】
1、单位填写并加盖财政印鉴的《青海省住宅公积金汇(补)缴书》一份;
2、付款凭据;
3、单位如有人员发作变化(新增、转入、启封或封存)时,单位需填写并加盖行政公章的《青海省住宅公积金汇缴改变清册》一式三份。
单位应自每月发放薪酬之日起5个作业日内,将单位和员工缴交的住宅公积金全额或部分汇缴到住宅公积金专户内,由受托付银行计入员工住宅公积金账户。
新参加作业的员工从作业第二个月起缴存住宅公积金,新调入的员工从调入单位发放薪酬当月起缴存住宅公积金。单位欠缴,或缓缴住宅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宅公积金。
【缴存基数调整】
1、单位填写并加盖行政公章的《青海省住宅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一式三份;
2、电子版《青海省住宅公积金基数调整清册》;
3、加盖单位行政公章的调整基数当月薪酬表一份。
住宅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员工自己上一年度月平均薪酬每年调整一次,缴存薪酬基数不该超越员工作业地地点设区城市计算部分发布的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薪酬的3倍。每年7月1日至7月30日为基数调整时刻,如遇国家方针调整或其他需调整状况,省中心提早对外布告基数调整时刻。
【下降缴存份额弛缓缴】
1、单位填写并加盖行政公章的《单位下降住宅公积金缴存份额、缓缴住宅公积金请求审批表》一式三份;
2、员工代表大会抉择或有关文件。
缴存住宅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单位员工代表大会或许工会讨论通过,经省中心审阅,报住宅公积金办理委员会同意后,能够下降缴存份额或许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进步缴存份额或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