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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04 18:05

收取根本养老金资历认证方法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施社会化发放,每年定时对收取根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进行资历核对,对没有供给有用生计证明的,从当年7月起停发根本养老金。收取条件一、广州市久居(不含番禺、花都区)对本市久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由参...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广州根本养老金收取条件是什么的常识,跟着听讼网小编一同看看吧。
收取根本养老金资历认证方法
广州市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实施社会化发放,每年定时对收取根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进行资历核对,对没有供给有用生计证明的,从当年7月起停发根本养老金。
收取条件
一、广州市久居(不含番禺、花都区)
对本市久居的离退休人员每年由参保单位(或区退管办)对本单位离退休人员进行资历核定,社会保险经办组织采纳检查核实。
二、异地久居
每年3月至6月20日,由参保单位(或区退管办)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组织供给本单位离退休人员寓居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资料。
1、国内久居的:出具寓居地公安机关证明或社会保险经办组织的承认定见;
2、国外久居的:出具我国驻该国大使馆或领使馆证明;未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出具寓居国所在地公证机关证明;
3、香港区域久居的:出具“香港民政总署”或“香港工会联合会”的证明;
4、澳门区域久居的:出具“澳门民政总署”或“澳门工会联合会”的证明;
5、台湾区域久居的:出具当地公证机关证明;
6、从国外或港、澳、台等区域回国探亲的离退休人员,可供给相应的久居证明与入境证明。
以上第 2、3、4项境外久居人员所出示的久居证明中包含自己久居时刻和当年的年纪。
三、已归入社会化办理的离退休人员逝世之后,其亲属应在7日内向所在街退休人员办理服务组织陈述,并由街退休人员服务组织同时报所属的区退管组织,区退管组织接到陈述后20日内向所属的社会保险经办组织陈述;没有归入社会化办理的离退休人员逝世后,其亲属应在7日内向死者原单位陈述,原单位取得死者亲属陈述20日内向社会经办组织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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