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薪留职人员要签劳动合同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4-25 07:59无标题文档
我在一家国企的车辆段作业,因为企业效益欠好,我办了停薪留职,然后就到一家公司去做IT工程师。但我作业的这家公司一直不与我签定劳作合同,也不给我办社保。每次我找司理,司理就说我的劳作联系在本来那家国企的车辆段,社保应该由车辆段给我交纳,而他们公司只需要按时给我发工资即可。
请问,我能要求现在作业的公司和我签定劳作合同吗?
读者程鹏
律师回答:
你地点公司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则的。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作争议案子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说(三)》第八条规则,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作用工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作联系处理。
由此可见,已然你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作联系,当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与你签定劳作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