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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注册流程及所需文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20 07:14

一、称号核定:
1、开办公司的整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称号预先核准申请书;
2、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复印件;
3、分公司负责人相片两张、非本地户籍的需暂住证、计生证;
4、联系电话;
5、授权委托书
6、首要经营范围;
二、工商登记注册:
1、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建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公司章程及建立分公司的文件;
4、分公司负责人相片(四张)、身份证原件及户籍证明、个人简历(一份)、暂住证、待业证原件;
5、雇工名单(18--24岁男性兵役情况证明、30岁以下学历证明等);
6、场所运用证明;
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称号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其他(如健康证等)。
三、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处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
四、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
五、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申领发票。
凭开办公司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国税、地税)、《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码证书》、银行开户证明、财务人员相关资质证明等。
六、计算证
(阐明:各地工商部门的规则略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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