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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作用是什么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5-31 22:15

交通事故确认书的依据效果是什么
交通事故确认书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查看、查询状况和有关查验、鉴定结论及时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交通事故确认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根本现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职责,并送达当事人。
交通法清晰交通事故确认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交通安全法及国务院、公安部的相关规则清晰交通事故确认书的性质。交通法第73条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查看、查询状况和有关的查验、鉴定结论,及时制造交通事故确认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依据。交通事故确认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根本现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职责,并送达当事人。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称号有了改动,将本来的道路交通事故职责确认书改动成了交通事故确认书删掉了职责二字。其二是也要载明当事人的职责,也就是说仍是要对其职责进行确认。欲让公安机关淡化乃至退出对事故职责确认方面的触及,但却又不得不做如此规则。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规则: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职责确认不服的,能够在接到交通事故职责确认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请求从头确认;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从头确认请求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保持、改变或许吊销的决议。而交通安全法及其施行法令、公安部制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则》都不再规则从头确认程序,也反映了公安机关功能的改变与从头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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