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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处理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10 01:14
遗产处理的期限是怎样规则的
《承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则:“承继开端后,承继人抛弃承继后,应当在处理前,作出抛弃承继的表明。没有表明的,视为承受承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承继法》若干问题的定见中规则:
1.承继从被承继人生理逝世或被宣告逝世时开端。
失踪人被宣告逝世的,以法院判定中确认的失踪人的逝世日期,为承继开端的时刻。
2.互相有承继联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情中逝世,如不能确认逝世先后时刻的,推定没有承继人的人先逝世。逝世人各自都有承继人的,如几个逝世人辈份不同,推定老一辈先逝世;几个逝世人辈份相同,推定一起逝世,互相不发生承继,由他们各自的承继人别离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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