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资讯>正文

没有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就被偷拆,合理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2 07:43
拆迁程序是拆迁活动有必要按照法定流程进行,一般拆迁方会先检查房子拆迁项目,拟定拆迁计划,安排听证会,进行危险评价,发布布告,评价以及签定协议等。那么假如没签定协议就偷拆了,是否合理呢?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欢迎阅览了解。
没有签定补偿协议,房子就被偷拆,合理吗
还没有签定补偿协议,拆迁方就偷拆房子,是不合程序的,违法。
房子拆迁的合法程序:
榜首,检查房子拆迁项目是否契合规划
在法令中规则了房子拆迁有必要以公共利益为意图,可是却免不了打着公益意图的旗帜,实质上是搞商业房地产开发。或许有人会有疑问,规划如何来规制房子拆迁的意图呢,规划是政府在一守时期内对城市的建造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开展有关事项的整体安排和施行办法
《城乡规划法》第二条规则,拟定和施行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造活动,有必要恪守本法。第十七条规则城市整体规划、镇整体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二十年。城市整体规划还应当对城市更久远的开展作出猜测性安排。在理论上的确能规制住政府领导层的暂时决议计划和房子拆迁的意图。
第二,拟定拆迁补偿安顿计划
1、由房子拆迁部分起草;
2、政府安排有关部分对拆迁补偿安顿计划进行证明;
3、寻求大众定见,要经过发布布告的方法寻求定见,寻求定见的时刻不少于30天,在寻求定见的期限内拆迁户能够就补偿问题向房子拆迁部分提出。
4、发布寻求定见和修正状况。在实践中,寻求大众定见这个法定的拆迁户的参加权,可是实践中会呈现这样的状况,拆迁户提出的定见不会被采用。
第三,安排举行听证会
不是每个拆迁项目都需求举行听证会。举行听证会需求一起具有两个前提条件:首先是因旧城区改建而进行的房子拆迁,其次是大都拆迁户不同意。
第四,进行社会安稳危险评价
2010年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造的定见》明确提出要“完善行政决议计划危险评价机制”,要点在于“社会安稳、环境、经济等方面的危险评价”。
第五,发布拆迁布告
自2011年1月21日后新的拆迁项目,无论是城市房子拆迁仍是乡村房子拆迁都不需求房子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子拆迁或征收布告的主体是市县或区人民政府,征收办,建造局或住建局、国土局都没有权力发布。布告的内容上有必要列明征收补偿计划,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事项。
假如你以为拆迁补偿不合理,咱们强烈建议你在发布房子拆迁(征收)布告之日起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入户查询挂号
这个主要是对房子的权属、区位、用处、建筑面积等状况查询挂号。然后向拆迁户发布并承受监督。
第七,评价
要注意:评价组织的选定由拆迁户洽谈选定,不是由政府指定。进行房子评价的人员有必要具有评价师资质。
第八,补偿协议的签定
承认补偿合理后再签字。签定补偿协议后自己手里要有书面协议,千万不要在空白协议上签字,坚决不能犯这样的初级过错,假如你以为补偿条件不合理就不要签字,及时找北京拆迁律师为您维权。
第九,作出补偿决议
做出补偿决议的主体是市县或区人民政府,对补偿决议不服,能够送达之日2个月内提起复议或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先补偿后搬家
这个主要是防备补偿不到位就强即将拆迁户搬家,形成新的社会矛盾。
积极参加并及时行使法令赋予咱们的权力,假如你遇到了不肯公示信息,不按正常套路出牌并威逼利诱,记住及时找律师咨询。以上便是小编为您回答的悉数问题,若有其他疑问,欢迎到听讼网进行在线法令咨询,也能够阅览相关法令常识进行了解。
Copyright ©法律咨询网 免责申明:会员言论仅代表个人观点,本站不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