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需要扣税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2-20 23:00现如今,许多单位的员工都应外界的各种因素或其本身原因向自己地点公司辞去职务,免除合同。但是在免除合同时,许多员工都会获得一份补偿金。可大多数人都很疑问,自己所得的这份补偿金是否需求扣税呢?那么,接下来就由听讼网小编来为您回答。
免除合同经济补偿金需求交纳个人所得税。
交纳核算准则: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财税〔2001〕57号)规则,个人因与用人单位免除劳作联系而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含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日子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员工均匀薪酬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越的部分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免除劳作合同获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告诉》(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则,核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
一、关于个人因免除劳作合同而获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薪酬、薪水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考虑到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并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而,关于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获得数月的薪酬、薪水收入,答应在必定期限内进行均匀。详细均匀办法为:以个人获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作业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薪酬、薪水收入,依照税法规则核算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作业年限数按实践作业年限数核算,超越12年的按12核算。
三、依照上述办法核算的个人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由付出单位在付出时一次性代扣,并于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
四、个人按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则份额实践交纳的住宅公积金、医疗稳妥金、根本养老稳妥金、赋闲稳妥基金在计税时应予以扣除。
五、个人在免除劳作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交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薪酬、薪水所得兼并核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从有关文件的规则中,咱们能够得知免除劳作合同所得的补偿金需求交纳税费。至于交纳的多少,就关乎于个人所得补偿金的金额了。由此,听讼网小编劝我们在不是非要辞去职务时就不要做出辞去职务的决议了。假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进网咨询。
以上就是小编为我们收拾的相关常识,信任我们经过以上常识都已经有了大致的了解,假如您还遇到什么较为杂乱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听讼网进行律师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