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常识药品监管行政复议工作程序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24 22:08
行政复议作业程序的就事攻略:
一、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作业安排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时,能够依法向省药品监管局请求行政复议。
(二)办公室为省药品监管局的法制造业安排,详细处理行政复议事项。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省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药品监管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二、行政复议规模
(一)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依法向省药品监管局请求行政复议:
1、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正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责令停产歇业、暂扣或许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议不服的;
2、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间断出产、出售、运用等紧迫控制措施决议不服的;
3、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改变、间断、吊销的决议不服的;
4、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各市药品监管局颁布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许请求批阅、审阅、挂号、存案有关事项,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依法处理的;
5、以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侵略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以为各市药品监管局的其他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二)以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所根据的有关规则(不含规章)不合法,在对详细行政行为请求行政复议时,也能够同时提出对该规则的检查请求。
三、行政复议作业程序的请求和受理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知道该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个作业日内向省药品监管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但法令规则的请求期限超越60个作业日的在外。
(二)请求人请求行政复议,能够书面请求,也能够口头请求。
(三)省药品监管局自收到行政复议请求后5个作业日内进行检查,对不契合法令规则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奉告请求人;对契合法令规则但不归于本机关受理的,奉告请求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四、行政复议的处理和决议
(一)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纳书面检查的方法。
(二)办公室自受理请求之日起7个作业日内,将请求书副本或许请求笔录复印件发送被请求人。
)有本程序第二条第二项状况,省药品监管局有权处理的,在30个作业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在7个作业日内依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处理期间,间断对详细行政行为的检查。
(四)省药品监管局在对被请求人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进行检查时,以为其根据不合法,有权处理的,在30个作业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在7个作业日内依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处理期间,间断对详细行政行为的检查。
(五)省药品监管局自受理请求之日起60个作业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并制造行政复议决议书。可是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六)行政复议决议作出前,请求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请求的,经阐明理由,能够撤回;撤回行政复议请求的,行政复议停止。
五、本程序未阐明的,遵循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履行。
一、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作业安排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时,能够依法向省药品监管局请求行政复议。
(二)办公室为省药品监管局的法制造业安排,详细处理行政复议事项。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省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药品监管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
二、行政复议规模
(一)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许其他安排能够依法向省药品监管局请求行政复议:
1、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正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合法资产、责令停产歇业、暂扣或许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议不服的;
2、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间断出产、出售、运用等紧迫控制措施决议不服的;
3、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改变、间断、吊销的决议不服的;
4、以为契合法定条件,请求各市药品监管局颁布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许请求批阅、审阅、挂号、存案有关事项,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依法处理的;
5、以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侵略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以为各市药品监管局的其他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
(二)以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所根据的有关规则(不含规章)不合法,在对详细行政行为请求行政复议时,也能够同时提出对该规则的检查请求。
三、行政复议作业程序的请求和受理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安排以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侵略其合法权益的,能够自知道该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个作业日内向省药品监管局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但法令规则的请求期限超越60个作业日的在外。
(二)请求人请求行政复议,能够书面请求,也能够口头请求。
(三)省药品监管局自收到行政复议请求后5个作业日内进行检查,对不契合法令规则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奉告请求人;对契合法令规则但不归于本机关受理的,奉告请求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四、行政复议的处理和决议
(一)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纳书面检查的方法。
(二)办公室自受理请求之日起7个作业日内,将请求书副本或许请求笔录复印件发送被请求人。
)有本程序第二条第二项状况,省药品监管局有权处理的,在30个作业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在7个作业日内依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处理期间,间断对详细行政行为的检查。
(四)省药品监管局在对被请求人作出的详细行政行为进行检查时,以为其根据不合法,有权处理的,在30个作业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在7个作业日内依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处理期间,间断对详细行政行为的检查。
(五)省药品监管局自受理请求之日起60个作业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议并制造行政复议决议书。可是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六)行政复议决议作出前,请求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请求的,经阐明理由,能够撤回;撤回行政复议请求的,行政复议停止。
五、本程序未阐明的,遵循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规则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