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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协议离婚有什么具体条件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2-28 23:19
处理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约束
一般来说,只需契合以下条件,即可顺畅处理协议离婚手续
1、具有合法挂号的夫妻关系
也就是说,结婚证确认是本人去挂号并由婚姻挂号机关颁布的。
有些人尽管没有去民政局婚姻挂号管理处进行挂号,可是确实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在一起共同生活了。这种状况尽管没有结婚证,但构成现实婚姻,法律认可婚姻关系的合法性。不过,现实婚姻的免除不能到婚姻挂号机关,只能去人民法院。
2、爱人赞同离婚
协议离婚有必要是当事人两边都赞同处理才行,只要一方的志愿是不能处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假如一方想离婚,但另一方不想离婚,或许就离婚协议洽谈不成的,只能到法院处理诉讼离婚手续
假如有一方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许约束民事行为能力人,比方说是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民政局是不会受理协议离婚请求的,由于民政局也不能确认他是否具有实在的离婚志愿。相同,法院也不会直接受理他的离婚诉请,包含他爸爸妈妈在内的任何其他人都不能替代他申述离婚,只能由正常的一方作为原告申述,然后由他的监护人(爸爸妈妈等)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
3、就产业切割、债款承当、子女抚育、探视权行使等内容已达到了一致意见
协议离婚,要求两边有必要对产业和债款处理、子女抚育探视等事项达到一致意见。假如不能洽谈一致,民政局也无法处理协议离婚手续,只能去法院处理诉讼离婚手续。
4、结婚挂号在国内
假如结婚挂号是在中国内地之外的国家或区域处理,比方在美国、香港等地处理的,假如离婚,只能诉讼离婚,而不能在国内处理协议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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