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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集体用地可以可以过户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9 11:10

团体土地是归村团体所有的土地,团体土地的产权是不能进行生意的,并且团体土地一般只能用于农业出产,但团体土地能够依法进行流通,以进步土地的运用功率,那么佛山团体用地能够能够过户吗?下面由听讼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佛山团体用地能够能够过户吗
根据佛山市出台的相关规则,佛山团体土地进行转让时,运用权是能够依法进行挂号过户的。
《佛山市试行乡村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流通实施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的乡村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流通,是指将乡村团体建造用地必定年限的运用权出让、转让、租借和典当等行为。
乡村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流通,应当遵从自愿、相等、揭露、公正的准则。
第四条 乡村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流通,有必要契合下列条件:
(一)经依法赞同运用或获得的乡村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
(二)契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村建造规划;
(三)依法处理土地挂号,拥有土地权属证书;
(四)界址清楚,没有权属争议。
第五条 乡村团体经济安排出让、转让、租借和典当乡村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的,有必要先经依法举行的乡民会议评论赞同。
第六条 乡村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流通,流通两边当事人有必要签定书面合同,向土地所在地的区国土资源部分请求挂号,经审阅契合本办法规则的流通条件的,区国土资源部分应当挂号。
乡村团体建造用地运用权出让、转让、租借、典当,有必要处理土地挂号手续后才干收效。
二、团体土地运用权流通的方法
(1)自在流通。它是在农户家庭间呈现的自愿的流通现象,表现为三种方法:一是交换调整承揽地。二是代耕、代种、代收。代耕代种是指暂时无力或不肯运营承揽地的农户,经自行洽谈暂时把承揽地交由他人(大多是亲朋)代耕代种,原承揽合同联系不变,时刻、条件一般由两边口头约好。三是转包和转让,一些农户将家庭的出产运营转向从事第二、三工业或家庭重要劳动力外出打工增加收入,便把承揽地的运营权转包或许转让给他人。转包和转让占有较大比重。
(2)租借倒包。这种方法呈现于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乡村中殷实后,有头脑的农人和城市中下岗人员及单位不景气人员将出资转向乡村开展。他们向乡、村团体租借土地、荒山运营权,有规划地成片地开发土地、荒山资源,从事各项开发项目。运营方法首要有两种,一是租借后请劳工出产,自己办理,自己运营。二是把经过租借得到运营权后的犁地又倒包给本地的农人出产运营,自己给农人供给出产所需资金、技能和派驻技能人员辅导农人出产,出产出产品后按原定合同价格进行收买、出售。
(3)股份合作制。在一些经济兴旺、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当地,呈现了一些企业集团作为出资主体,兴办规划化的农业区,农户以土地承揽权入股,按股分红。
(4)典当、保管、拍卖。团体建造用地运用者将土地运用权作为融资的担保,包含以地上建筑物典当连带土地运用权典当的景象。这首要存在于民营经济较为兴旺的东南滨海一带,因为开办企业或经商的资金不足,企业或个人大多以所获得的土地运用权进行典当。保管是承揽方将承揽地托付农业服务安排或农户代为运营办理,保管两边签定协议,托付方向受托方付出必定的费用。拍卖是经乡民评论赞同,可将没有承揽到户的荒滩、荒水、荒地等资源,以竞标方法揭露拍卖运营权,实施开发运营。
上述常识便是小编对“佛山团体用地能够能够过户吗”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相关规则,佛山团体土地进行转让时,运用权是能够依法进行挂号过户的。读者假如需求法令方面的协助,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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