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担保物权的财产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8-12 12:08
担保物权是物权的一种,担保物权是保证债款的完成而设定的,用来设定担保物权的产业便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担保期间,担保产业的处置是有法令规定的。接下来听讼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期望对您有所协助。
担保物权是在债款人或第三人的特定产业上设定的权力。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有必要是特定物(典当物可认为不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不然就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这儿的特定,应解释为在担保物权的实施之时是特定的。所以,于将来实施之时为特定的标的物上设定担保物权依然有用,如以活动库房中的货品为质权标的物。
第三人供给担保,未经其书面赞同,债款人答应债款人搬运悉数或许部分债款的,担保人不再承当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物权以分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归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所不同的是,一般物权以对标的物实体的占有、运用、收益、处置为意图;而担保物权则以标的物的价值保证债款的清偿为意图,以就标的物取得必定的价值为内容。
担保期间,担保产业毁损、灭失或许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能够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款的实行期未届满的,也能够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等。
担保物权的分类
担保物权包含典当权、质权和留置权。
1、典当权。典当权是债款人或第三人向债款人供给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款的担保而不搬运占有所发作的担保物权。当债款人到期不实行债款时,典当权人有权就典当产业的价金优先受偿。他能够请求法院变卖典当产业赔偿其债款;如有剩下应交还典当人,如有缺乏仍可向债款人持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产业不能设定典当权。
2、质权。质权是指债款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必定的产业权力移交给债款人作为担保,当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发作当事人约好的事由时,债款人可就该动产或产业权力优先受偿的权力。其间,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产业权力出质的为权力质权。
3、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款人对已占有的债款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力。
担保期间,担保产业毁损、灭失或许被征收等,关于受偿的问题,法令作了清晰具体规定,需求依照法令规定来进行受偿。
担保物权是在债款人或第三人的特定产业上设定的权力。担保物权的标的物,有必要是特定物(典当物可认为不动产,质权、留置权则为动产),不然就无从由其价值中优先受清偿。这儿的特定,应解释为在担保物权的实施之时是特定的。所以,于将来实施之时为特定的标的物上设定担保物权依然有用,如以活动库房中的货品为质权标的物。
第三人供给担保,未经其书面赞同,债款人答应债款人搬运悉数或许部分债款的,担保人不再承当相应的担保责任。
担保物权以分配担保物的价值为内容,归于物权的一种,与一般物权具有同一性质。所不同的是,一般物权以对标的物实体的占有、运用、收益、处置为意图;而担保物权则以标的物的价值保证债款的清偿为意图,以就标的物取得必定的价值为内容。
担保期间,担保产业毁损、灭失或许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能够就取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款的实行期未届满的,也能够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许补偿金等。
担保物权的分类
担保物权包含典当权、质权和留置权。
1、典当权。典当权是债款人或第三人向债款人供给不动产或动产,作为清偿债款的担保而不搬运占有所发作的担保物权。当债款人到期不实行债款时,典当权人有权就典当产业的价金优先受偿。他能够请求法院变卖典当产业赔偿其债款;如有剩下应交还典当人,如有缺乏仍可向债款人持续追索。但对不能强制执行的产业不能设定典当权。
2、质权。质权是指债款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必定的产业权力移交给债款人作为担保,当债款人不实行到期债款或发作当事人约好的事由时,债款人可就该动产或产业权力优先受偿的权力。其间,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产业权力出质的为权力质权。
3、留置权。留置权是债款人对已占有的债款人的动产,在未清偿前加以留置作为担保的权力。
担保期间,担保产业毁损、灭失或许被征收等,关于受偿的问题,法令作了清晰具体规定,需求依照法令规定来进行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