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要诚信质量不符约定是否需要赔偿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6-08 19:52事例:陶某家住蜀山区琥珀大街某社区。本年3月底,陶某经过房产中介看中了贾某的房子。陶某和贾某就购房事宜达到共同,并签订了房子买卖合同。但在陶某入住之后,发现房子漏水。陶某要求贾某补偿一万元房子补葺款,遭到了贾某的回绝。两边为此屡次交流却无法达到共同。4月底,陶某来到琥珀司法所恳求调停。工作人员在了解状况后,当即安排相关人员进行调停。终究,两边达到调停协议:卖方贾某向买方陶某付出房子补葺款8000元,陶某收到此款后自行处理房子漏水问题。
专家点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榜首百一十一条的规则:“质量不契合约好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好承当违约职责。对违约职责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确,按照本法第61条的规则仍不能确认的,受损害方依据标的的性质以及丢失的巨细,能够合理挑选要求对方承当修补、替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许酬劳等违约职责。”对标的物的质量瑕疵担保职责,是出卖人的根本职责,在买卖合同中居于重要位置。出卖人应担保其交给的标的物的质量,在适用、安全、预期功效等方面,须契合合同约好或法律规则规范的责任。质量不契合约好的,出卖人应当承当违约职责。两边对违约职责有约好的,按约好承当;没有约好或许约好不明,又不能洽谈确认的,受损害当事人能够合理挑选恳求对方承当修补、替换、重作、退货、削减价款或许酬劳、赔偿丢失等违约职责。本案中,贾某交给的房子存在房顶漏水问题,存在房子质量不契合约好的景象,在对违约职责没有约好的状况下,陶某能够要求贾某承当付出其为补葺房子而开销的8000元。
专家提示,日子中,咱们不管做人干事都应诚笃守信,确保交给物品的质量。别的,假如遇到交给的物品质量不契合约好的状况,应坚持镇定,洽谈处理。在洽谈不成的状况下,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状况,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