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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城镇的农民原有宅基地可不可以登记发证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09-27 12:24

问:落户乡镇的农人原有宅基地能否挂号发证?
答:关于进城打工落户乡镇的农人,其在乡村获得的宅基地应该挂号发证。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具有特殊性。一般来说,只要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干获得宅基地,因而也只能挂号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是,进城打工落户乡镇的农人原在乡村获得的宅基地归于特殊情况,应予挂号发证,理由如下。
(1)户籍的改动不能改动财产权的归属。只要是农人合法获得的宅基地,都应当予以维护。宅基地使用权是农人的财产权,其户籍改动了,不影响其现已获得的财产权的归属。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活跃保险推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告诉》(国办发【2011】9号)明确要求是否抛弃宅基地应当尊重农人志愿。农人工落户乡镇依然能够具有宅基地,因而能够对其宅基地进行挂号发证。
(3)《疆土资源部、中心乡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关于乡村集体土地确权挂号发证的若干意见》(疆土资发【2011】178号)规则,非农业户口居民原在乡村合法获得的宅基地能够挂号发证。
(4)不少地方出台了相似的规则,实践中现已给对落户乡镇的农人原在乡村获得的宅基地进行了挂号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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