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关于土地确权关注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9-01-11 22:43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力的承认、承认,简称土地确权。现在乡村的每一块土地都要经过土地挂号恳求、地籍查询、核属审阅、挂号注册、颁布土地证书等土地挂号程序,才干得到最终的承认和承认。那么农人关于土地确权的重视的问题有哪些呢?
1、怎么处理非农业户口的承揽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第十六条规则,承揽期内,承揽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揽的犁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揽方不交回的,发包方能够回收承揽的犁地和草地。
依据国发〔2014〕25号文件精力,现阶段,不得以退出土地承揽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团体收益分配权作为农人进城落户的条件。对全家迁入设区市以上转为城市户口,承揽地现已交回或回收的,本次不予确权挂号。没有交回或回收的,尊重其自己志愿,乐意交回的不予确权挂号,不乐意交回的应予确权挂号。
2、怎么确权挂号“五保户”的承揽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等法律法规及方针的相关规则,团体供养"五保户"的承揽地应尊重"五保户"的志愿,承认是否进行确权挂号颁证。团体不能强行回收"五保户"的承揽地作为团体机动地。
3、怎么承认家庭承揽方的代表?
家庭承揽方的代表人是在承揽合同上签字的人或原土地承揽经营权证书上记载的代表人。前两项规则的代表人逝世、损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由于其他原因无法参与承认的,由农户家庭成员一起推选。
4、怎么承认其他承揽方法的承揽方代表?
个人或单位以其他方法承揽乡村土地的,土地承揽方代表是在承揽合同上签字的自然人或承揽单位的法人代表。在承揽合同上签字的自然人逝世或损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按照继承法的规则,由其法定继承人洽谈决议承揽方代表。
5、怎么承认承揽方土地承揽经营权共有人?
承揽方土地承揽经营权共有人应以二轮土地承揽时家庭实践人口为根底,已逝世或户口迁出的(如出嫁女、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应在备注栏标示清楚。二轮承揽到现在,承揽户依法享有土地承揽经营权的新增家庭成员,同时作为共有人进行挂号,并在备注栏标示。"与户主联系"栏按照国家规范填写,如自己、爱人、子女、爸爸妈妈、祖爸爸妈妈、孙子女、兄弟、姐妹、其他等。
6、承揽土地的查询结果谁签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土地承揽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乡村土地承揽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说》(法释[2005]6号)等法律法规,家庭承揽方法的查询结果由家庭承揽方的代表签字承认;其他方法承揽的查询结果,由其他方法的承揽方代表签字承认。
7、土地承揽经营权证书和挂号簿费用谁承当?
依据2014年中心1号文件要求,本次确权挂号颁证作业费用由各级政府列入财务预算,中心财务给予补助。经研讨并报省领导批准,我省新颁布的土地承揽经营权证书和挂号簿由省农委按规则款式一致印制,费用由省级财务负担,调绘勘察及其他作业经费由市、县财务列入预算,不得向农人收取任何费用。
8、新生儿能分土地吗?
乡村土地最开端大多数是以家庭承揽的,所以只需这个家庭里边的成员还有一个在,土地永久还都是他家的。不管你人口添加或削减,都不会再新分配土地给你,也不会由于你家人口削减而回收你家本来具有的土地,这也便是最开端的方法。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在最开端的分配时,一般的村里边都不会留存土地,所以村里的土地一开端就分完了,新增人口没有地,是无法分配的,村上一般也不会预留土地来作为后边新增人口分配的。一些常见的团体土地,没有分配的,大都是咱们常说的公山、公林,土地现在并没有。而这些共有的并不会分给新增人口,这些是在一些特殊状况用来补偿给村里被占用土地的人的,得经过团体洽谈,大多数状况是不会分的。
乡村土地承揽法第28条规则:契合这三个条件,就能够去恳求土地:
(一)团体经济组织依法预留的机动地;
(二)经过依法开垦等方法添加的;
(三)承揽方依法、自愿交回的。
因而,新生儿的土地是在有土地存在的状况下,才可获得分配。假如这些状况都不存在,也就不存在新生儿分配土地的状况了,所以不要去纠结为什么新生儿没有土地。假如满意这种条件,能够去恳求分配。
9、怎么分土地确权后被国家征用的土地补偿款?
(1)征收农人承揽地的,一般由村团体预留一部分给失地农人交纳的社保,土地补偿费首要用于被征地农人;
(2)征收非农人承揽的其他团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整体团体经济组织成员,团体分配。
依据《关于审理触及乡村土地承揽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第24条明确规则,乡村团体经济组织或许乡民委员会、乡民小组,能够按照法律规则的民主议定程序,决议在本团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现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顿计划承认时现已具有本团体经济组织成员资历的人,恳求付出相应比例的,应予支撑。
10、土地确权中假如过世的乡民有土地吗?
(1)土地承揽经营主体是户,在承揽期内,按“生不补、死不退,原户主已逝世,其承揽地由子女耕耘的,替换承揽土地共有人”进行挂号。
(2)归于原户主独自寓居(无爱人子女)已逝世的,其承揽地应交回团体处理。
(3)承揽农户家庭成员悉数逝世的,发包方依法回收承揽地,不予确权挂号。所回收土地归入团体机动地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