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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广告属于合同内容吗

来源:听讼网整理 2018-11-03 20:35
开发商在现实生活中是归于重要的广告主之一,开发商一般会为自己旗下的楼盘打广告,以招引更多的购房者来看房和购买房子,而广告一般会有一些不真实的成分,那么买房广告归于合同内容吗?下面由听讼网闵行律师为读者进行相关常识的回答。
一、买房广告是不是归于合同内容
此刻视情况而定,假如买房广告不构成许诺,则不归于合同,假如归于许诺,即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背的,应当承当违约职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三条:商品房的出售广告和宣扬材料为要约约请,可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子及相关设备所作的阐明和许诺详细确认,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缔结以及房子价格确实认有严重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合同法》第14条关于要约的规则,假如出售广告内容的目标已特定化和详细话,高法解阐明确规则将该内容视为要约。两边合同一经签定,该广告内容可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一些房地产广告用小字注明“此广告终究解说权在开发商”,原则上不影响对该广告归于要约仍是非要约约请的判别。
二、哪些景象能够要求双倍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说》第八、九、十四条规则:导致合赞同图不能实现的,或导致合同无效或许被吊销、免除的,买房人能够恳求免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补偿损失,并能够恳求出卖人承当不超越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补偿职责。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出卖人未奉告买受人又将该房子典当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缔结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子出卖给第三人。
(三)成心隐秘没有获得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的现实或许供给虚伪商品房预售答应证明。
(四)成心隐秘所售房子现已典当的现实。
(五)成心隐秘所售房子现已出卖给第三人或许为拆迁补偿安顿房子的现实。
(六)面积差错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恳求免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撑。买受人赞同持续履行合同,房子实践面积大于合同约好面积的,面积差错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依照约好的价格补足,面积差错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当,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子实践面积小于合同约好面积的,面积差错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差错比超越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以上常识便是小编对此问题进行的回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说,商品房的出售广告和宣扬材料为要约约请,所以广告许诺即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读者假如需求找律师咨询法令方面的问题,欢迎到听讼网进行法令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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